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法規標準 > 正文

鄭州將實行機動車環保分類 8月1日起發放黃綠標

2009-06-23  來源:中關村環保網
[字體: ]

  8月1日起,鄭州市區及六縣(市)、上街區將全面啟動機動車環保標志核發工作。這標志著鄭州市將首次對在用機動車實行環保分類標志管理制度(簡稱黃綠標管理)。為有效控制機動車污染排放,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和交通狀況,昨日,市政府正式下發《鄭州市機動車黃綠標制度實施工作方案》。

  機動車增長導致排污增加

  據市機動車污染監察支隊負責人介紹,目前,全市汽車保有量達60萬輛(不含摩托車),汽車保有量年均增長率達20%左右。2008年,全市新注冊登記汽車達10萬余輛,平均每天上牌汽車數約300輛,按目前增速測算,五年內,鄭州市汽車保有量將接近或超過100萬輛。

  該負責人分析說,機動車的快速增長引起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呈增加趨勢,給城市大氣環境質量和交通狀況帶來越來越大的壓力。同時,由于對在用機動車排放監控手段不足,對機動車排放控制系統的維護水平不高,造成車輛超標上路行駛或排放控制系統處理效率降低。目前,全市仍有大量低于國Ⅰ標準的高排放汽車在使用,其單車污染物排放量約為國Ⅲ標準汽車的14倍。市中心區道路交通密集,平均車速偏低,高峰時段易造成交通堵塞,機動車排放污染物區域集中度高。

  據悉,北京、深圳、廣州、青島、成都等城市已先后實施黃綠標管理措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8月1日開始發放黃綠標

  按照《方案》,今年8月1日起,鄭州市區及六縣(市)、上街區將啟動環保標志核發工作,并于今年年內完成對在用汽車環保標志的分類和核發。今年下半年,鄭州市將初步建立機動車環保信息管理數據庫,基本具備有效識別在用汽車污染物排放水平和實施機動車環保檢測與達標管理的基礎條件,對上路行駛的機動車實施黃綠標管理。2010年,鄭州市將根據實施情況調整完善相關政策與措施,使該管理制度更加科學、合理、有效。

  國Ⅰ標準以下汽車貼黃標

  按照《方案》,鄭州市機動車環保標志設黃色和綠色兩類,用于識別高、低排放汽車。目前黃色標志設一種,用于識別國Ⅰ標準以下汽車;綠色標志暫設一種,用于識別達到國Ⅰ、國Ⅱ、國Ⅲ及以上標準的汽車。黃色標志和綠色標志的劃分標準可根據國家執行的排放標準和鄭州市環境管理工作的需要予以調整。

  環保標志的核發對象主要為在鄭州市注冊登記的在用汽車,外地車輛可參照執行。

  環保標志主要起到以下作用:作為汽車符合相應排放標準的憑證;用于確認汽車環保定期檢驗的周期;用于識別汽車的排放水平;作為有關部門對汽車進行環保達標管理的依據。

  環保標志核發不收費

  《方案》規定,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核發不收取費用,該標志應粘貼于汽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角;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的有效期原則與機動車安全技術定期檢驗周期一致。標志有效期滿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換發。標志損壞或遺失的,由車主提出申請,經核實后可予補發。

  未取得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的,有關部門不予簽發機動車定期檢驗合格標志。有關部門還將組織開展對機動車環保分類標志的專項檢查,禁止污染物排放超標車輛上路行駛。

  據悉,鄭州市機動車環保分類管理制度將采取逐步推進方式,近期,環保部門與公安部門將對鄭州市國Ⅰ標準以下汽車進行摸底調查,對黃標車采取限制區域、限制時段行駛的交通管制等具體措施正在制訂中。鄭州市還計劃將車輛信息、機動車環保信息等寫入相應電子芯片,采用智能信息卡、電子標簽(RFID)等方式來進行機動車管理。

  相關鏈接

  機動車黃綠標制度是國家確定的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該制度是根據機動車所達到的排放標準對機動車核發相應的環保黃綠標志。對核發黃色標志的高排放車輛可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和環境質量狀況,采取限制區域、限制時段行駛的交通管制措施,以加快高排放車輛的淘汰,減少中心區域交通污染。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