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籍生持外省市證書不予承認
市教委、市體育局昨天(8日)下發《關于做好2012年本市高中體育競賽優勝者及等級運動員測試工作的通知》,公布高考體育特長生認定范圍。明年,京籍學生持外省市證書仍不予承認。
按照要求,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并且在高中階段獲得北京市體育競賽優勝者以及獲得等級運動員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具有加分資格,通常可享受20分的加分優惠。但是,在外地獲得成績或等級證書時是外地戶口及學籍的學生,須出示省、市、自治區級教育行政部門、體育局成績證明或證書證明,由市教委、市體育局共同確認;北京戶籍的學生持有非北京市頒發的成績證書或運動員等級證書不予承認。
今年,本市已開始對應屆高三畢業生中的體育競賽優勝者及等級運動員進行統一測試。明年,這一辦法將延續。
測試資格審核采取三級審核制度:學校初審、區縣復審、市級終審。市、區縣兩級的審核由教育、體育部門共同進行,市級終審不合格者不能報名參加測試。測試的具體標準由測試專家委員會研究制定,家長和學生可以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bjeea.cn/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