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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嚴禁組織“小升初”培訓班

2012-01-07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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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聯合下發《關于做好2012年寒假工作的通知》。為減輕學生過重負擔,中學嚴禁以各種名義面向小學生舉辦以招生選拔為目的的語文、數學、外語等學科類培訓班。

    按照校歷安排,2012年寒假從1月14日起,至2月12日結束,共4周零2天。為確保學生們過一個健康、快樂的假期,市教委要求公辦中小學不得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補課收費;不得與民辦學校(含民辦教育機構)合作或以民辦學校名義變相補課收費;未經區縣教委批準,不得擅自將校舍出借給民辦學校;中小學教職工不得為民辦學校舉辦課程補習班進行招生、宣傳。嚴禁各中學以各種名義面向小學生舉辦以招生選拔為目的的語文、數學、外語等學科類培訓班;嚴禁組織任何類似招生選拔性質的集訓、競賽、冬令營等活動。

    各區縣教委、校外教育機構、中小學和教研部門應協調有關部門和社區,整合區域內少年宮、青少年科技館、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教育資源,充分發揮共青團、少先隊的作用,立足社會和社區,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藝術、科技、體育等活動。結合本地區實際,有組織地開展社會實踐及社區服務等,吸引更多學生走進校外活動場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科技、文體素質和水平。嚴禁利用現有場館及設施組織或變相組織文化課補習。

    寒假前,各區縣教委將公布本區縣受理寒假補課等有關事件的舉報電話,并對轄區內民辦機構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各類補習班、培訓班進行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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