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5日)了解到,工商部門已就蘋果電腦商標侵權一事進行立案,目前正在調查處理中。深受廣大“果粉”喜愛的蘋果iPad電腦,可能因涉及對深圳唯冠的商標侵權而受到一筆金額不菲的處罰。
蘋果與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糾紛要追溯到2000年。曾是全球四大顯示器生產商之一的唯冠公司旗下的中國臺北和深圳分公司在墨西哥、新加坡、印尼、歐盟國家和中國大陸地區等地注冊了“IPAD”商標。2006年,蘋果計劃推出iPad時才發現,該商標使用權歸屬于唯冠公司。蘋果隨即以“撤銷閑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對唯冠發起訴訟,可最終卻是唯冠贏得了這場商標官司。由于蘋果方面不想給iPad改名,于是2009年8月11日,蘋果在英國倫敦注冊成立了一家英文名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簡寫為IP)的公司。2009年,IP公司與臺灣唯冠公司簽署協議,約定將商標轉讓給IP公司。
就是這份商標轉讓協議導致了目前深圳唯冠與蘋果的糾紛。深圳唯冠認為,2009年的相關協議不包括蘋果在中國大陸市場對“iPad”商標的使用權。2010年4月,深圳唯冠向蘋果公司提出深圳唯冠為涉案商標的真正權利人,并要求蘋果公司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但蘋果方面沒有理睬,繼續在中國市場銷售iPad產品。2010年6月,蘋果公司、IP公司向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蘋果公司依法取得了涉案商標的專用權,要求確認其為涉案商標專用權人。2011年底,一審判決蘋果敗訴。蘋果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案件目前還在審理過程中。
蘋果敗訴事件引發了工商部門的關注。因為一旦iPad商標侵權成立,工商部門有權查處并進行處罰。而唯冠方面也已向西城工商分局進行投訴,工商部門已立案受理。如果工商部門最終認定蘋果侵權事實成立,蘋果將面臨一筆金額不菲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