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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家用人單位因重大勞動違法行為被通報

2012-04-19  來源:新華網北京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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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徐水縣振興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用人單位分別因拒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非法招用童工等重大違法行為,被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全社會通報。

    據介紹,被通報的6家用人單位為徐水縣振興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裝總裝飾工程工業有限公司、北京波尼陀世元電子有限公司、四川金豐勞務有限公司、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北京鐵衛泰和保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處副處長孫榮吉說,2011年全年北京勞動監察部門通過受理群眾舉報投訴、開展專項檢查和日常巡查,共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15054件,積極穩妥處置了305起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責令有關單位與1.28萬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責令942戶用人單位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為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2.62億元,其中2.4億元為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各類建筑工地仍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災區”。

    “2011年全市共對違法情節比較嚴重的用人單位做出行政處罰1491件,做出行政處理85件。”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處處長吳安泰說,從全年執法檢查情況來看,部分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法律觀念淡漠,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學習、不落實,甚至嚴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全年查處的勞動違法案件90%以上仍然發生在中小型企業和建筑工地,勞動違法中的突出矛盾沒有出現根本性轉變。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不給勞動者上保險仍占據違法行為前三位。”

    吳安泰說,今年北京市將加強對重點行業拖欠工資隱患的矛盾排查,完善處置群體性討薪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對街道(鄉鎮)落實“無拖欠”工作進行責任制考核,按照屬地管理確保一方平安的要求,發揮好街道(鄉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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