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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重點抽查五類領導干部個人事項

2014-01-03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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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擬提拔的部分考察對象

    ■ 擬列入后備干部人選對象,重點是廳級后備人選對象

    ■ 接到涉及領導干部個人報告事項的舉報,需要核實的

    ■ 在巡視工作或干部考核考察中,群眾對其反映突出的

    ■ 其他需要重點抽查核實的

     2013年12月7日,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進一步做好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日前,中央組織部負責同志接受了記者采訪,就《通知》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通知》明確要求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報告紀律,對不遵守報告紀律的如何處理?

    答:這方面,《通知》主要強調了兩點:一是要求2014年1月集中填報時,領導干部要按照《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和第一次填報的要求,重新填寫每一事項的情況信息(截至填報時的現狀)。這樣要求,主要是為下一步順利開展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匯總綜合和抽查核實工作奠定基礎。二是進一步嚴明紀律。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離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凡不如實填報或隱瞞不報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備干部名單。

    問:《通知》提出,今年起將開展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具體怎么開展呢?

    答:開展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強新形勢下領導干部監督的一項重要舉措。抽查核實是指組織人事部門對抽查到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實的工作。抽查方式包括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隨機抽查在每年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匯總綜合工作結束后集中開展一次,按一定比例進行。重點抽查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主要包括:擬提拔的部分考察對象;擬列入后備干部人選對象,重點是廳級后備人選對象;接到涉及領導干部個人報告事項的舉報,需要核實的;在巡視工作或干部考核考察中,群眾對領導干部涉及個人報告事項的問題反映突出的;其他需要重點抽查核實的。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本地區(本單位)管理的干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組織人事部門干部監督機構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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