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草根歌手”丁勇使用其姓名及照片在微博進行營利性宣傳,歌手汪峰以侵犯姓名權、肖像權為由將丁勇訴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支付侵權損害賠償金45萬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記者昨日(20日)從海淀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已受理了此案。
原告汪峰訴稱,在被告丁勇的新浪微博發現其在未經原告許可的情況下,利用原告的姓名、肖像、演唱原告擁有著作權歌曲從事營利活動。原告系國內著 名歌手,且在國內樂壇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依據我國民事法律相關規定,被告的侵權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權、肖像權等權利,且給原告造 成一定損失。故訴至法院提出上述訴請。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新聞鏈接
被指涉賭 汪峰告“狗仔”
除了這起案件,汪峰近期還提起了另兩起訴訟。其中一起與有“中國第一狗仔”之稱的卓偉有關。汪峰稱,今年4月20日卓偉(韓炳江)在其新浪微博 實名認證賬戶分享了“全民星探”發布的題為“(獨家)章子怡汪峰領證蜜月會友婦唱夫隨”的文章,并在標題里使用了“賭壇先鋒”等文字。汪峰認為卓偉未經調 查、核實,隨意在個人微博上以“賭壇先鋒”對其進行侮辱誹謗,侵犯了其名譽權,遂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刪除涉訴微博,賠禮道歉,同時索賠精神及經濟 損失200萬元。
同時,因《新聞晨報》評論員郁瀟亮在該報發表題為《用慈善為賭博張目是喪盡天良》的文章,新浪評論在其新浪微博及新浪網上轉載該文章,汪峰同時 將上海報業集團、郁瀟亮、新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權、刪除涉訴文章,賠禮道歉,同時索賠精神及經濟損失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