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來臨,專家提醒,家長帶孩子去游樂場等地時應當注意維護孩子人身安全。一旦發生意外,要學會依法維權。
假期來到,小朋友瑤瑤跟爸爸媽媽來到動物園觀賞大猩猩,看到可愛的動物,瑤瑤忍不住給它們喂食,結果不小心被猩猩咬傷了。瑤瑤的父母認為,動物園沒有及時制止瑤瑤的喂食行為,所以才導致孩子被咬傷,于是將動物園起訴至法院,要求予以賠償。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許多家長對孩子遭受意外傷害存有誤區,認為只要是在游樂場或者動物園內發生的傷害,園方就應該承擔相應責 任。但實際上并非如此。以上述案例為例,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動物園對大猩猩與人之間用玻璃和鐵欄桿進行了隔離,而且在門票上和各觀賞景點之間都標明了警 示語,盡到了警示義務。原告瑤瑤受傷,是家長的責任,違反了動物園的規定,放任孩子受傷。法院最終駁回了家長的訴訟請求。
此外,法官提醒,如果孩子發生了意外,出現了責任人超過二人以上的情況,可以選擇更合適的法律關系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