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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樂學院院長為女違規操辦婚宴被免

2015-12-02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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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紀委昨日(1日)通報了三所高校四起典型違紀案件。今年11月,市紀委對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轉來的中央音樂學院、北京郵電大學、對外經濟 貿易大學有關人員涉嫌違紀問題進行了查處,三所高校10名校領導違反八項規定被處分,其中,中央音樂學院院長王次炤被免職,北京郵電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 學各有一名副校長被免。

  中央音樂學院

  黨委書記被黨內警告

  市紀委通報稱,今年6月,中央音樂學院黨委常委、院長王次炤為其女兒舉辦婚禮,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與該校有共建關系北京某國際藝術中心提供的婚 宴優惠價格,邀請學校同事、下屬參加婚禮并為婚禮服務(其中包括學校領導班子成員5人),造成不良影響,其行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廉潔紀律。

  學校黨委書記郭淑蘭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王次炤為其女違規操辦婚禮雖有要求但未予阻止,親自出席婚宴并致辭,沒有嚴格履行主體責任。

  學校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逄煥磊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第一人,對王次炤為其女違規操辦婚禮未予阻止,親自出席婚宴,沒有嚴格履行監督責任。

  經教育部黨組、北京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王次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中央音樂學院黨委常委、委員、院長職務;分別給予郭淑蘭、逄煥磊黨內警告處分。

  北京郵電大學

  一副校長因“小金庫”被免

  市紀委通報稱,自2003年起,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后,北京郵電大學有關部門及科研人員通過列支會議費、餐費、住宿費等方式,將套取資金 (主要為科研經費)支付到北郵科技酒店,用于有關支出,結余資金形成“小金庫”,涉及資金達到280余萬元,造成國家和學校資金流失,嚴重違反工作紀律、 財經紀律和廉潔紀律。

  該校出現大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既反映了學校監管工作失之與寬、失之與軟,制度執行不到位,也反映了學校對黨員干部教育、監督、管理不嚴格,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

  經教育部黨組、北京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北京郵電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楊放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北京郵電大學黨委常委、委員、副校長職務;給予黨委書記王亞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董晞黨內警告處分。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副校長違規兼職取酬被免

  市紀委通報稱,2009年1月至2014年12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劉亞在6家公司兼任獨立董事,取酬126.6萬元。劉亞在經濟實體中的兼職情況,未向組織報告,兼職取酬未在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申報。

  該校國際商學院原院長湯谷良在擔任院長期間,先后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獨立董事,兼職取酬合計人民幣152.9萬元、港幣120萬元。其雖向學校 報告了兼職,但隱瞞了取酬問題,還多次持因私護照出國執行公務,擅自延長出訪時間和更改行程路線,在科研經費中報銷其妻子、女兒往返美國機票費用。

經教育部黨組、北京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劉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黨委常委、委員、副校長職務,追繳其違規兼職所得;分別 給予黨委書記王玲、校長施建軍黨內警告處分。經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湯谷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追繳其違規兼職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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