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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綠色建筑”不等于高成本、高技術、高綠化

2009-06-29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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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環保意識的日益普及,“有無綠色”和“綠色多少”成了人們判斷綠色住宅的基本標準。那么綠色建筑是否就意味著高綠化、大景觀?綠色建筑是否已經成為高新尖技術以及高成本的代名詞?

  針對綠色建筑發展中的種種認識誤區,參加24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推進會”的專家們表示,隨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在住宅和公共建筑中的逐步推廣,我國正逐步建立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體系。那些沒有真正實現對生態環境的保障、僅僅是房地產開發商為了提高聲譽而制造的“偽綠色”將失去生存空間。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相關規定,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包括二氧化碳排放),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中國城市研究會綠色建筑與節能專業委員會會長王有為表示,綠色建筑不是堆砌高科技。他指出住房城鄉建設部編制的《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中規定的建筑朝向、樓距、采光、自然通風以及蓄冷蓄熱等技術都是針對普通建筑的實用技術。我國綠色建筑技術的更新、淘汰應該建立在更好地整合現有實用技術的基礎上。

  有專家指出,與英美等發達國家不同,我國綠色建筑評價體系的最大特色是“節能為本”,即如果節能指標不達標,參評綠色建筑將被“一票否決”。因此,一味追求高新技術、照搬發達國家的既有技術,不僅會拉高成本,還可能違反最大限度節約資源的原則。

  綠色建筑對園林、綠地面積有著一定的評價標準,比傳統建筑給居住者更多的綠色自然感受。對此,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家委員會郎四維表示,目前我國的綠色建筑評價體系貫穿建筑規劃、設計、施工與管理的全過程,涵蓋了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境保護以及運營管理六類內容,綠色建筑應注重生態、節能、環保、健康以及舒適的和諧統一。

  我國地域廣大,各地氣候、環境、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巨大,給編制國內統一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帶來了一定困難。例如,研究表明在深圳只要合理采用自然通風、遮陽、綠化三項技術手段就基本可以達到節能50%的目標,而這在北方高寒城市是難以想像的。參會專家認為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必須結合當地的氣候、資源、經濟以及社會文化特點,因地制宜地制定評價標準。

  為引導綠色建筑健康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部2007年發布了《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及《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啟動了我國綠色建筑評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世博中心、深圳萬科城四期在內兩批來自上海、深圳、無錫等城市的10個建筑項目獲得了“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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