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的工傷獲賠問題再度被重視,27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發出《關于廢止<北京市實施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作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同時表示,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