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撐腰高爾夫球場
假借生態治理之名,違建高爾夫球場。甚至在國土部通報批評,縣國土局下達禁令之后,建設也未曾停止。是誰給了開發商“偷天換日”的膽量?又是誰令國家禁令在這里成為了一張廢紙
法治周末記者 王 雄 發自福建安溪
高低錯落的綠色山丘、青翠欲滴的新鮮草皮、波光粼粼的翡翠湖泊……
11月28日,《法治周末》記者在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龍門鎮看到,一座標準化的高爾夫球場已經悄然建起。
這座坐落在龍門鎮崩剛治理區的天湖高爾夫球場,在國家再三明令禁止的情況下,巧立名目,以“生態治理”為名興建而成,占地面積1000多畝。
記者調查發現,雖然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曾通報批評其違法占地的行為,安溪縣國土部門也曾發文要求其停止建設,但這些禁令對開發商來說只不過是“皇帝的新衣”。
更令人驚訝的是,當地政府還千方百計為其辯護開脫,甚至向上級要求盡量保留這個違法項目。
借生態治理之名偷建
從安溪縣城驅車前往龍門鎮,大約半小時的車程。
在距離龍門鎮政府約一公里處,一幅標有“福建天湖生態旅游休閑中心入口廣場”的廣告牌映入眼簾,其入口處的一塊巨石上面寫著“福建省安溪縣藍溪流域崩崗侵蝕綜合治理龍門天湖項目實驗區”。
記者試圖從大門口進入,但門衛指著一塊“閑雜人員不得入內”的牌子說:“山上還在施工,目前還未正式對外開放。”
后來,在當地村民的帶領下,記者得以順利進入。
步行約10分鐘后,眼前的景象豁然開朗,放眼望去,高低起伏的果嶺和沙池基本建設完畢,一部由女工駕駛的割草機正忙著割草,另一部車則不停地噴灑農藥。
“這是由香港一家公司投資建設的高爾夫球場,占地面積約1000畝。”正在現場施工的一位工人介紹說,該項目2009年動工建設,今年年初開始植草,現在已建成18洞,發球臺、果嶺、排水設施、沙坑、水池等高爾夫球場的設施一應俱全,預計明年即可投入使用。
事實上,從2004年至今,國家曾下發數道禁令,對高爾夫球場項目予以嚴控。2006年12月,更是將高爾夫球場項目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目錄》。
在此情況下,天湖高爾夫球場是如何立項,又是如何通過相關部門審批的?
據上個月剛剛離職的龍門鎮鎮長劉藝峰向《法治周末》記者介紹,當時崩剛治理區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進行招商。
經過招商,香港理源(遠東)集團獲得了治理權,開始了崩崗治理與生態旅游相結合的嘗試,“天湖生態旅游休閑中心”項目動工建設。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理源集團打著崩崗治理的旗號,卻建起了高爾夫球場。
據當地媒體報道,該旅游項目總用地5400畝,計劃總投資25億元。
除了按七星級標準建設一座酒店外,還將配套高爾夫球場、溫泉等娛樂項目,建成后將成為安溪縣乃至泉州市獨具一格的大型旅游休閑場所。
劉藝峰表示,天湖高爾夫球場是天湖公司自行開發建設的,并沒有獲得有關部門的批準。
但記者調查發現,該旅游項目頗受當地政府重視。此前公布的福建省“十二五”重點旅游項目中,其榜上有名,其中的高爾夫球場項目被美其名曰為“森林運動”。
而為了促成該項目順利進行,龍門鎮政府還專門騰出一棟辦公樓給開發商使用,上掛兩塊牌子,一塊是“福建天湖生態旅游休閑中心有限公司”,另一塊是“安溪縣藍溪流域崩崗侵蝕滑坡水土治理辦公室”。
11月28日,《法治周末》記者來到天湖公司,但該公司以領導不在為由拒絕采訪。
事實上,安溪天湖旅游項目一開始便受到國土部門的高度關注。
2010年5月,在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披露的5起高爾夫球場違法占地案中,天湖高爾夫球場項目便名列其中。
當時,國土部執法監察局稱:福建天湖生態旅游休閑中心有限公司通過所在鎮政府出面,少批多占,占用375畝基本農田、1700畝山地,擅自改變用途,建高爾夫球場,目前正在動工,且全部土地已遭破壞。
“我們在執法檢查中的確發現天湖高爾夫球場有占用耕地的現象,但并沒有國土資源部監察局披露的那么多。”安溪縣國土局執法監察股股長周能良說,他們并未向上級部門提供這條線索,也不知道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披露的數據是從哪里得出的。
周能良稱,安溪縣國土局核查后發現天湖高爾夫球場實際占用耕地約60畝。對此,今年9月,安溪縣國土局已對天湖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罰金88萬元,并要求天湖公司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天湖高爾夫球場到底占用多少耕地?《法治周末》記者調查發現,關于這個問題的說法有多個版本。
據龍門鎮政府一位工作人員回憶說,天湖旅游項目從2005年開始征地,涉及到山頭村、龍門村、龍山村等村組共1.3萬多畝,其中大部分是山地,耕地比較少,最多200畝。
但龍門鎮山頭村一陳姓村民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天湖旅游項目光征用山頭村土地就有1000多畝地,其中一半以上是農田。
據該村民回憶,當年龍門鎮借“治理污染環境,改造崩巖荒地”的名義征地,每畝地的補償價還不到一萬元,就廉價買斷了農民賴以生存的耕種田地,很多村民都不是自愿的,但最終“胳膊還是擰不過大腿”。
“現在,我們沒了地,只好在工地上打工。”這位村民說,在球場工地干活,每天能有六七十元的收入,在如今高漲的物價下,只能勉強糊口。
這位村民還告訴記者,在高爾夫球場旁邊,開發商準備修建高檔別墅出售。
項目違法但無法叫停
安溪縣國土局用地股的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天湖旅游項目是以崩崗治理的名義上報審批的,其對外宣稱占地5400畝,實際用地大約只批了800畝。
“像高爾夫項目是國家明令禁止的,我們不可能審批。”這位負責人強調。
安溪縣發改局一位工作人員也表示,天湖高爾夫球場項目并未立項,天湖公司“掛羊頭賣狗肉”,該項目是違法項目。
既然是違法項目,天湖高爾夫球場為何能在執法部門眼皮底下建成?
安溪縣國土局執法監察股股長周能良很無奈地說,國土局下去核查時天湖公司辯稱其是建“生態觀光園”,當時也看不出是否在建高爾夫球場,因此未作處罰。
直到今年4月,這個所謂的“生態觀光園”才有高爾夫球場的模樣,于是,安溪縣國土局馬上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占用土地行為通知書”,要求其停止建設。
但有知情人士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安溪縣國土局的停建通知并未起到任何作用,天湖高爾夫球場不但沒有停建,反而加快了建設步伐,直到今年11月基本完成施工。
“國土局只不過是迫于上級壓力走走過場,不會動真格,開發商清楚的很。”這位知情人士說,像這么大的違法項目,沒有政府的支持是不可能搞下來的,“所謂執法只不過是哄哄老百姓而已。”
安溪縣國土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坦言,天湖旅游項目是縣里的重點項目,即便知道用地改為高爾夫球場,但違規的畢竟是政府,國土局作為政府的一個部門,執法力度有限,無法監管。
“我們已將天湖高爾夫球場違規建設問題向省督查組反映,是去是留由省里決定。”這位官員說。
當地政府替開發商說情
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會同11個部委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全國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限期完成對已建、在建的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新政策出臺前一律不得批準和開工建設高爾夫球場項目。
據悉,目前福建省清理高爾夫項目由福建省發改委牽頭,6月底前項目申報程序原已截止,但通過衛星遙感,該委仍發現有其他在建項目,因此已通知各地政府再次申報。
一邊是已在建設中的高爾夫球場,一邊是多部委的清理令,何去何從?
11月25日,安溪縣南翼新城管委會辦公室主任許奇樹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縣里還是希望能保留天湖高爾夫球場項目,因為天湖公司對該地區的治理已投入巨額資金,實際上是替政府分憂,如果高爾夫項目被否,天湖公司就此撒手不干,誰來接手?
據許奇樹透露,安溪縣政府還專門打報告向省里陳情,希望相關部門多考慮安溪縣的實際情況,能保留天湖高爾夫項目,因為該項目“占用耕地不多,利用的都是山坡地,而且是與崩崗治理結合,有助于改善生態環境”。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安溪縣政府向上陳情保留天湖高爾夫項目的另一個理由是:安溪正在打造“中國國際信息技術產業園”,需要引進大量高科技人才,有一個高爾夫項目,將更能留住和吸引人才。
事實上,天湖高爾夫球場并非孤例。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在調查中發現,一些地方以鄉村體育公園、休閑俱樂部、城市公園等名義來建高爾夫球場。
雖然國家明令禁止,并且態度強硬———在建高爾夫球場,發現一個查處一個,但興建之風仍然此起彼伏。
福建省發改委相關人士分析認為,高爾夫球場之所以屢禁不止,關鍵是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資和土地財政的需要,對發展高爾夫項目有積極性,因此對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由于上述原因,一些開發商對于高爾夫球場遭查處顯得并不著急。他們反而希望借受查事件,在當地政府支持下能讓球場合法化,拿到一紙“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