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1歲的中科院院士、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原校長趙鵬大教授,在實名微博連發數條微博,痛批央視晚間新聞白酒廣告泛濫,甚至統計出30分鐘的新聞時段所插白酒廣告多達16種,引發網友熱議、轉發。(《長江日報》1月15日)
近年來,泛濫的央視白酒廣告的讓電視觀眾“避無可避”,備感煩擾!如果是一家商業化媒體“醉酒”,人們無話可說,但作為國家級公共媒體,央視卻置法律法理、社會責任于不顧,“唯錢而已”,令人扼腕,怪不得老院士也看不下去了。
當然,從純粹商業角度看,央視的廣告多一些無可厚非。但是,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白酒所引起的死亡率和各種疾病的發病率都很高(酒后駕車便是例子)。也就是說,如果白酒廣告過度,無疑會助長其對個人和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這是誰也不愿看到的。
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對酒類廣告都做了極為嚴格的限制。比如,法國《埃萬法》規定,酒類廣告不能上電影、電視和電臺,因為這類媒體覆蓋面廣;不允許請知名人物為酒類產品做宣傳或代言。立陶宛的《控制酒精類飲料法》修正案則規定,每天6時至23時禁止播出任何酒類電視廣告。
其實,在我國對白酒廣告加以必要的限制,政策層面上是有共識的。比如2010年執行的《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就規定,“播出機構應當嚴格控制酒類商業廣告”。但是,在30分鐘的新聞時段所插白酒廣告多達16種里,央視的眼里哪還有什么法理?哪還有什么責任?簡直就成了一家只追求金錢的“醉酒”怪獸了。
除此之外,白酒企業之所以青睞央視,就是因為央視作為國家級的電視媒體,其黃金時段的廣告很容易塑造“高檔”甚至“奢侈”的廣告形象,所以難免有助長公款消費之嫌,因為不少公款消費追求的就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貴”。更嚴重的是,如果狂轟亂炸的白酒廣告連孩子們都“倒背如流”時,他們能成長得更好嗎?
社會血管中的“道德血液”,不是與生俱來的,它需要政府、企業、媒體和個人的共同努力。因此,央視應該懂得,在商業利益和承擔社會責任之間,要有所取舍。不知,趙鵬大院士語重心長的痛批,能否喚醒央視的責任感、讓泛濫的白酒廣告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