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讀者投訴稱,河南葉縣水利局下屬的河道管理所所長利用職務之便,早早為還在上學的兒子捧起了“鐵飯碗”,每月1000多元的工資,現在已經領了6年。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了更為令人震驚的事實:該單位中,未滿18歲就有編制的職工竟有10人,據稱這些人中多數都是所長的親戚。(詳見本報今日A6版)
“15歲的小孩,初中還沒畢業就已經有編制、拿工資了,為啥?就因為他爸是所長。”從“李剛”之子李啟銘到“70碼”胡斌,再到如今的河南“空響門”,“我爸是XX”常成為輿論的引爆器。
輿論的呼聲中,“制度建設”之類屢被提起,貌似觸到了問題的根子,其實不然。一是因為政策善意的落地艱難,二是中國社會的痼疾、頑疾承載著體制、利益、文化心理的多維交織。尤其是涉及價值觀的文化心態的糾偏,要想立竿見影談何容易?過去,魯迅曾用“暫時坐穩了奴隸的人”和“想做奴隸而不得的人”來解構當時的中國社會,近一個世紀過去了,國人的群體心態似乎并無多大改變,“暫時有爹可拼的小眾”和“想有爹可拼卻不得的大眾”延續的正是這種國民劣根性和人性異化。
所以,無論是媒體還是網民,都不應一味跟風看熱鬧,這無助于社會的氣正風清,而應多一點直擊人性的引導,去激發“爹”的深度責任、去丈量“爹”的胸懷眼光、去喚醒“爹”的價值守望。所謂“富不過三代”,究其因,除了基因變異,更有當“爹”的在對子女言傳身教方面的疏失。而80后、90后的“拼爹”風還有著更深層的社會硬傷,因為這一群青年人所拼的“爹”,往往是被改革開放的好政策不經意間推上了既得利益的群落,拖著“泥”,帶著“水”,尚未完全走出“天掉餡餅”的恍惚。
當權力和財富缺乏堅實的認知根基,除了催生權力至上、金錢萬能的賭徒,就是上演一幕幕報復性使用權力、揮霍財富的丑惡。所以,雷政富、“渠縣易某”之流,無論曾經是否好干部,都絕不是一個好“爹”,因為他們的行徑讓下一代從骨子里抬不起頭。而這種代際恥感的倫理審判與其所受到的法律制裁,同樣能觸及靈魂、戳到痛處。
審判不是目的,“救救孩子”才是硬道理。對于那些手握權柄、腰纏萬貫的官商而言,如何讓孩子摒除“拼爹”的惡習、戒掉坐享其成的惰性,增強孩子對勞動、責任、美德等的價值認同,既是規避“一代不如一代”的現實選擇,更是規避一個無辜生命的靈魂葬送己手的人性底線。
讓孩子拿去拼的爹不是好爹,這或許有點絕對,但是“爹”的事業成功與人格完美帶給孩子的驕傲,與“爹”因為關系和財富助長孩子“拼爹”的驕縱,完全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