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在武漢市的老鼠、蚊子、蒼蠅、蟑螂即將面臨一場滅頂之災,武漢市將打響“除四害”三大戰役,除害要求格外嚴格:2000米街道上的鼠跡不能超過5處;找人在建筑工地光著小腿靜坐30分鐘,僅限被蚊子咬一個包;賣鹵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場所不能有蒼蠅;平均每間房的活蟑螂卵鞘不超過4只。(6月6日《武漢晚報》)
光腿在工地只被叮1次能夠做到嗎?這無疑是所有人看到新聞后的疑問,有人甚至因此而聯想到早前備受爭議的公共廁所“蒼蠅數”的規定。毫無疑問,這二者的做法有著同樣的內在邏輯,即過分急于求成,無一例外地忽視了實際條件。就實際情況來看,上述目標根本做不到,正如網友所說,“有的人特招蚊子咬,有的人蚊子不理睬”。
那么誰來當檢驗員才能保證檢驗公平合理,誰來監管,執行的成本有多大,又如何確保民眾感受到蚊子的減少?這些都是需要打問號的。還必須說的是,夏季蚊蟲原本就多,即使再強力的滅蚊行動,難道真能讓蚊子從武漢絕跡嗎?再如“平均每間房的活蟑螂卵鞘不超過4只”,如此標準誰來執行,誰來監督,誰來統計,成本又幾何?
毫無疑問,創建一個干凈衛生的城市環境,讓老百姓生活得舒服一些,這種出發點是好的,也是服務型政府應有的擔當。為此設置一定的考核標準或行動目標,也是很有必要的。可問題是,不管是考核標準還是行動目標,都不能偏離實際情況,比如季節不同、地域不同等等因素,以致結果和出發點大相徑庭,南轅北轍。
直觀地說,我們總不能為了創衛,投入巨大財力人力,結果勞民傷財,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那樣就有顧此失彼之嫌,更違背了創衛的初衷。其實,相關部門不妨跳出“數蚊子”的紛擾看城市創衛,畢竟,蚊子多少只是一種末端表現,根源在于,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城市環境衛生面臨更多考驗,尤其是人的衛生意識和習慣良莠不齊等等。
創建衛生城市應該是個長期的目標,絕不能為了拿牌子爭榮譽,爭得短時期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陷入形式主義甚至走火入魔。要在根本上提高城市品位和市民素質、優化發展環境和改善人民生活環境,建立城市衛生建設和保護的長效機制,讓考評方式和標準貼近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