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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狀告學校“勝訴”大學生亦該警醒

2014-08-16  來源: 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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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固然在管理制度機制上有待完善,但作為大學生,課程屢次掛科重考,暴露了自身學習意識淡薄,還需多從自身角度反省。

    以626分的高考總分考入某大學七年制本碩連讀的吳強(化名),去年因重考課程學分達到17.5分,受到學校降格、留級處理。該生對校方處理不服,隨后起訴到當地法院。日前,法院認定學校處分程序不當,判決撤銷處分。(《重慶晚報》8月13日)

    誠然,學生狀告學校,積極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并無不妥,這也是現代公民的基本權利。學生最終也贏得了訴訟,用法律武器維護了本碩連讀的機 會。筆者以為,學校固然在管理制度機制上有待完善,但作為大學生,課程屢次掛科重考,暴露了自身學習意識淡薄,還需多反省自身。

    從學校角度來看,事情處理并無不妥,因為學校有相應的學籍管理規章制度。雖然該生入校是本碩連讀,但是學校制定了《七年制學生淘汰制學籍管 理辦法》,對于在校期間累計補考課程超過兩門或重考課程學分超過15分以上者,進行降級、降格處理,也是保證學生學業成效、提高教育質量的必要舉措。

    只是學校在這件事情處理上,程序上過于草率,未能遵循《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于處理學生須“在對學生做出處分決定之前,應當聽取學 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的規定,程序上存在失當。因為這個問題,學生贏得了訴訟。由此,這也算是給學校管理者提了個醒,不能再以行政思維來管理學 生,而是要始終做到以生為本,依法、民主、人性地進行學生管理。

    拋開學校處理程序不論,如果說大部分學生都存在掛科的情況,那么學校課程設置或評價體系可能存在問題,學校和教師應該做出相應的調整。但 是,如果只是極少數的學生出現掛科,而大部分的學生都能順利獲得學分,那么這極少數的學生就應該反省了。為什么絕大部分學生都能順利拿到學分,而唯獨自己 掛科重考了?是學校的原因,還是自身的因素?很顯然,原因不表自明。

    當前,有許多學生甚至家長在觀念上都存在誤區,那便是在高考之前,拼命地學習,竭盡全力考上理想的大學;而一旦進入大學后,就放松了對自己 的要求,平時學習生活中,玩游戲、看小說、搞推銷、談戀愛等,沒有把心思放在學業上,體現在課程學習上,就產生了遲到、逃課、舞弊等情況,最終不少學生多 門課程出現掛科。這件事情給這部分學生敲了警鐘。即便入了大學,并不等于就可以混日子。修不好課程,拿不到學分重考姑且不說,很有可能不能按時拿到學位 證,不能順利畢業。即便順利畢業,又如何確保能夠在社會上有一席之地呢?

    大學生已是成年人,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吳強算是“幸運”的少數,雖然課程學習上存在問題,達到了降格、降級的標準,但因學校在程序上處理 未能按照相關規定,使其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了自己的權益。但是,在之后的學業中,相信在課程學習上,他也不敢絲毫懈怠。而且,隨著高校管理制度和機制的健 全,相信后面類似的“勝訴”,也將會越來越少。

    總之,學生狀告學校“勝訴”,學校要反思自己的管理制度和機制。但大學生更多地應在這件事情上從自身找原因,入校開始就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發展觀,加強對學校課程的學習,切不能寄希望于被“亮紅燈”之后其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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