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近日,央行公布了《大額存單管理暫行辦法》,決定推出大額存單這一新型的金融工具。按暫行辦法的規定,大額存單的發行主體是銀行業存款 類金融機構,即商業銀行,投資人則包括個人、非金融企業、機關團體等非金融機構投資人及保險公司、社保基金等,個人投資人認購的大額存單起點金額不低于 30萬元。
大額存單從表面上看,只是銀行為方便存款人所選擇的一種金融工具,但它的意義遠遠不止這一技術層面,而是具有“一石數鳥”的積極作用。首 先,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大額存單對我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起到了開先河的作用。央行不再對大額存單的利率作出規定,而是可以由銀行自行確定,并且可分為固 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在利息支取上,可以分階段支取和存單到期后一次性還本付息。這種靈活多樣的利率處理方式可以較好地滿足儲蓄人的不同需求,給了儲蓄 人更多的選擇機會,而這也正是利率市場化所希望達到的效果。
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改革正在積極推進,目前僅剩存款利率尚未實現完全的市場化,但央行已經允許商業銀行對存款利率在基準利率上浮動,目前的浮 動區間已經達到1.5倍。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很多商業銀行未用足這一政策空間,這在客觀上將影響到未來利率完全放開后的效果。此次央行在大額存單上先行 采取利率市場化的原則,也可減少這一改革可能產生的風險。
其次,此次推出的大額存單,按照規定可以轉讓質押,這實際上使它成了一種可以投資的金融產品。當前,大額儲蓄人最大的問題是一旦急需用錢只 能提前兌付,其儲蓄只能按活期計算,利息損失不小,但當大額定單可以在二級市場上轉讓,儲蓄人就兼具了投資人的身份,其積極意義則在于大額存單已經相當于 有價證券,投資人通過在二級市場的博弈,可以獲得比儲蓄高得多的收益。
另外,大額存單的推出還為社保基金等政府管理的公共資金保值、增值提供了通道。社保基金、養老基金、住房公積金等都是由政府代管的公共資 金,但近年來暴露的問題不少,一些管理機構將資金在銀行存入定期儲蓄,卻只以活期儲蓄利息轉入基金,其間的息差被挪用,而這些公共基金則不斷地出現資金存 量緊張的傳聞,使社會陷入不安。在大額存單制度推出后,這些公共基金可以通過購買期限長短不一的大額存單進行投資組合,取得較高的利息。
當然,大額存單只是一個金融工具,并不能完全解決社保基金等公共資金所存在的問題。這類基金是由民眾繳納的資金集合而成,政府行使的只是代 管責任。因此,這些基金應該保持高度透明,接受民眾的監督。大額存單的推出,雖然使這類公共資金的保值、增值有了通道,但還需要在制度上輔之以充分的信息 公開制度,才能使這一新型的投資理財工具發揮出最佳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