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性質和宗旨
第一條:廈門大學學生綠野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校級學生社團組織,于2000年經廈門大學校團委批準,正式注冊成立。
第二條:本協會接受廈門市環保局,廈門大學生命科學院,廈門大學校團委的指導,接受校學生會社團部的具體管理。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廈門大學社團活動章程的規定。倡導人與自然的和諧,親近自然,熱愛自然,保護自然,關注校園環保,生活環保。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本協會最高權利機構為協會理事會
理事會下設3名常務理事,一般理事由各部門,小組以及項目組的負責人擔任,可以連任。
第五條:理事會的主要職責
1. 理事會成員一年調整一次,時間定為每年的9月中旬,平常若有需要調整,由理事會決定。
2. 制定、修改協會章程須由2/3以上的理事通過。
3. 決定重大事宜。
4. 有監督罷免理事的權利,理事半數以上(包括半數)提出經理事2/3以上同意通過,重新選舉由常務理事主持召開。
第六條:除例會外,若有需要召開理事會,理事可向常務理事提出,由常務理事主持召開,各部各組及項目組可自行決定召開會議。
第七條:常務理事由理事選舉產生,負責協調協會工作及日常事物的決策以及對各部各組各項目組的監督。
第八條:本協會下設宣傳部,內務部,長期活動小組以及項目組。
宣傳部下設網絡組和美工組。
內務部下設資料組,裝備組,財務組。資料組負責管理協會資料,書籍及會員檔案。財務組設出納和會計負責管理協會財務,監控并負責報銷年底須向理事會移交財務報表。裝備組負責管理協會裝備及出租、整理裝備的收支,每月向財務組報帳。
長期活動小組有野外生存小組,動植物愛好小組,環教小組。長期活動小組須具有連續性,今后可視具體需要再增加或減少。
項目組實行項目負責制,有較大的靈活性,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或撤消。
第九條: 有意加入理事會者,應向理事會提交書面申請(須說明志愿方式),由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三章 會員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廈門大學在校學生
2.熱愛自然,有一顆真誠的心
3.擁護本協會章程,遵守紀律
第十一條:入會時間為每學年初統一招收新會員,平時申請入會須由老會員介紹入會。
第十二條:入會程序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面試合格后由內務部發給會員證(頭巾)
第十三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成為理事的權利
2.對本協會工作有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3.有了解、參與本協會活動的權利
4.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四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身體力行并主動宣傳本協會宗旨
3.按規定交納會費,入會時每人交納規定的會費,以后每年9月進行再注冊,無注冊者視為自動退會。
4.為本協會自愿服務。
第十五條:會員有退會自由,提出退會者,經內務部備案即予注銷。
第四章 活動方式
第十六條:各項活動所有會員都有提出項目的權利,并附詳細的計劃和資金預算,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后即可實施。由該活動負責人策劃組織,會員可根據自身情況自愿報名參加,按報名的先后順序及各系分配的原則,組成項目組(限定人數)。
第十七條:臨時活動應提前通知會員,均采用海報和網站的通知方式,個別負責人采取電話通知。
第十八條:所有活動均由常務理事簽字后報學校社團部審批方可舉行。常務理事對協會組織的一切活動負責,各活動負責人有責任和義務將活動情況告知理事會。任何人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以私人名義組織協會會員外出活動。
第五章 經費管理
第十九條:本協會資金主要來自會費,學校支持,政府資助,商業贊助,私人捐助以及一些合法的服務性收入。
第二十條:協會的經費收支情況在每次的會員大會上公布。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所有。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已根據2000年9月制定的協會章程進行修改,于2002年9月16日起生效。
廈門大學學生綠野協會
二零零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