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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中國國務院批轉了林業部等8個部門《關于加強鳥類保護執行中日候鳥保護協定的請示》報告,要求各省、市、自治區都要認真執行,并確定在每年的4月至4月初的某一個星期為“愛鳥周”,在此期間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由于中國幅員遼闊,南北氣候不同,各地選定的愛鳥周時間也不盡相同。詳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