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容易發生傷亡事故?
1.對林火行為的變化判斷失誤。
2.順風逃生。
3.直接撲打火頭。
4.在草甸、雜灌中避火。
5.對地形條件認識不清,沒有建立避火安全區。
6.濃煙熏嗆和高溫烤灼。一氧化碳是濃煙中對人危害最嚴重的氣體。當森林可燃物燃燒不完全時產生一氧化碳。許多可燃物能產生高達200℃以上的地面溫度,并能輕而易舉地形成1000℃以上的空氣溫度,而人體在高于120℃的環境中就會喪失功能。
7.撲火隊員過度疲勞。
8.對小火掉以輕心。小火給人以錯覺,撲火安全意識淡化,也不建立避火安全區,往往因掉以輕心而發生意外傷亡事故。
9.對林火的極度恐懼,驚惶失措。沒有接受撲火訓練的撲火人員,因受到林火產生的轟鳴聲和濃煙、高溫的危害而引起極度恐懼,驚惶失措,失去統一指揮,亂跑亂串而發生傷亡事故。
10.被火燒木、亂石砸傷。
火場自救的基本方法
撲火隊員一旦被林火圍困或襲擊,要果斷決策,迅速選擇突圍和避火路線,采取正確的避火方法,避免發生傷亡事故。
在較開闊的平坦地,可以以河流、小溪、道路為依托,使用點火器點迎面火,使新火頭向大火頭方向逆風蔓延,阻擋火鋒解圍。請注意,在控制線另側一定要有巡護人員,以防飛火產生新火點。
點火解圍。在無河流、小溪、道路為依托時,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使用點火器點順風火,撲火隊員跟火進入火燒跡地避火,并用手扒出地下濕土,緊貼濕土呼吸或用濕手巾捂住口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強行頂風沖越火線。當點火或其他條件不具備時,切忌順風跑,要選擇已經過火或雜草稀疏,地勢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頭部,快速逆風沖越火線,進入火燒跡地即可安全脫險。
臥倒避煙(火)。在點火解圍來不及,就近有河流(河溝)、無植被或植被稀少的迎風平坦地段時,用水浸濕衣服蒙住頭部,兩手放在胸部,臥倒避煙(火)。臥倒避煙(火)時,為防止煙霧嗆昏窒息,要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并扒個土坑,緊貼濕土呼吸,可避免煙害。
快速轉移。發現大火襲來、人力無法控制時,只要時間允許,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避免發生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