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和綠色和平組織等環保組織及專家8日匯總完成了繼《京都議定書》之后的全球變暖對策國際框架草案。該草案要求發達國家整體有義務大幅削減溫室氣體的總排放量,2020年時減排量達比1990年減少40%;對于發展中國家則設定了應力爭完成的減排目標,但未作硬性規定。
草案指出,下個框架應由修訂后的《京都議定書》和規定了美國的目標及發展中國家措施的新《哥本哈根議定書》等文件構成。草案中表示為將工業革命后的氣溫上升控制在2度以內,避免氣候變暖帶來的嚴重危害,應該力爭實現2050年全球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80%。
草案表示2050年發達國家整體的總排量應爭取減少95%;發展中國家的減排總目標設定為:2020年的排量應控制在1990年時的84%增幅以下,2050年的排量則迅速減少到1990年時的51%。草案還要求較先進的發展中國家提交包括短期減排目標、2030年和2050年排量目標等內容的“低碳行動計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