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力社保局把勞動人事仲裁院設到了街道,使一樁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在這個“流動仲裁庭”就得到了解決。
當日下午,海淀區學院路街道一公司和員工因支付工資問題產生爭議,經街道勞動保障部門調解未果后,在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特設的“街道流動仲裁庭”上。經過約40分鐘的庭審,雙方初步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
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辦公室主任勾巍偉說,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庭設在基層,大大節省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時間和精力。比如,上述案件按程序審理完結需要45天左右,現在只需15天左右就可以完成。“下一步海淀區準備將仲裁庭設到每個街道,甚至社區、高校和企業內部去。”
在當日的庭審中,學院路街道還邀請了轄區內100余家企業旁聽了仲裁庭審全過程,隨后還由仲裁員為旁聽企業進行了培訓和答疑。“現場培訓可以幫助企業完善用工管理,避免勞動爭議發生,通過一個案件影響一片企業。”
勾巍偉介紹,長期以來,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案件都是由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承擔,辦案和行政職能混合。北京市于去年在海淀、朝陽、順義等區成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建立獨立辦公場所和標準化的仲裁庭,推進了勞動人事仲裁工作的規范化和專業化。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正在健全勞動調解組織,將矛盾解決在基層。像海淀區這樣把仲裁庭設到企業所在地的街道和鄉鎮,可以把案情簡單、標的額較少的勞動人事爭議糾紛在街道和鄉鎮調解解決,一般案件通過區縣仲裁化解,大型敏感案件由市一級仲裁部門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