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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在室內公共空間禁煙

2012-03-29  來源:中國環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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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擬進一步擴大禁煙范圍并加大處罰力度,將在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室內公共空間全面禁煙。對違規吸煙個人的處罰額度從過去的10元提高到50元以上200元以下。

  《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專家建議稿)》3月27日至4月30日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北京市衛生局等官方網站公開征求意見。《條例》擴大了禁煙范圍,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全部禁止吸煙。而且,本條例所規定的室內是指,有頂部遮蔽且側面有兩面以上環繞的任何空間,包括電梯、走廊、地下通道、樓梯間等。

  室外禁止吸煙區域包括:醫療機構的室外區域;托兒所、幼兒園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公共場所室外區域等。室外限制吸煙區域包括:風景名勝區、公園、游樂園等休閑娛樂場所的室外區域。限制吸煙區域應當劃定吸煙區,吸煙區以外的其他區域禁止吸煙。

  《條例》將“世界無煙日”引入,并確定了煙草銷售者的義務。北京市煙草制品銷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煙草制品銷售者應當在每年5月31日“世界無煙日”停止售煙一天。

  此前也有人發出中國控煙失敗的聲音。對此,《條例》起草課題組負責人、中國政法大學衛生法研究中心應松年教授表示,《條例》在控制吸煙模式上有很大轉變,從行政控制模式轉為公共治理模式,因為依靠一支執法隊伍是不能完成控煙任務的。《條例》規定,公民在北京市禁止吸煙場所內發現吸煙行為的,可以行使下列權利:要求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向該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者投訴,要求該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勸導吸煙者停止吸煙;對不履行控制吸煙職責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向北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舉報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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