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月起,聲音也可以注冊成商標了。企業可以申請聲音商標的對象包括企業宣傳片及電影、電視、廣播廣告中的配樂、企業自有歌曲的主要旋律等。
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今天上午說,將于下月施行的新《商標法》增加了一種可注冊的商標類型,即聲音商標。如被大家所熟知的《新聞聯播》開始曲 等具有顯著性的聲音標志都可以被注冊成商標,有的雖然沒有特定樂譜,但由于大量使用,成為受眾習慣性的聲音,也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不過,并不是所有聲音都可以用作申請商標。沒有顯著代表性的聲音,一般不能注冊成商標。如日常生活中的磨刀聲,不能注冊到“磨刀”服務上;發動 機固有的聲音,不能注冊到“發動機”商品上;鳥鳴、喇叭聲等,也不能注冊成商標。特別刺耳、帶給人們不良心理感受的恐怖聲音,同樣不能注冊成商標。
新《商標法》還加大了對商標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介紹,為了解決惡意注冊商標現象,防止將他人已經在先使用的商標搶先 進行注冊,新《商標法》明確規定,禁止將他人注冊商標用作企業字號,禁止搶注因業務往來等關系明知他人已經在先使用的商標,禁止商標代理機構代理具有搶注 情形的商標注冊申請等。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了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