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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電動汽車仍需限行

2014-06-29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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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27日)上午,北京市科委聯合相關委辦局發布了《北京市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2014—2017年)》,加大公交、出租、分時租 賃、物流、公務、環衛6個公共領域及私人領域的示范推廣工作。到2017年,本市將提供17萬輛電動小客車指標。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電動汽車仍需限 行。

  >>出租車

  10個郊縣全用電驅動

  新增車輛全部采用電動汽車,加快研究出臺出租車更新為電動出租車的鼓勵政策,推動存量出租車輛有序更新為電動汽車;在10個郊區縣區域,出租車全部采用電動汽車,各郊區縣加快充電站選址建設,完善快速充電網絡。

  此外,還將開展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示范應用,建設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網絡,成為城市多層次公共交通體系的組成部分。為了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需要,新出臺的行動計劃聚焦末端物流配送,在郵政快遞、電子商務末端物流等領域推廣應用電動物流車。

>>公務車

  新增車均采用電動車

  在公務車方面,行動計劃規定,新增的公務車、具備更新條件的公務車、黨政機關機要通訊車,原則上均采用電動汽車,并在本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位,建設一定比例的充電樁,專門用于電動汽車的充電和停車。

  將制定購車補貼政策

  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電動汽車,在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市場能夠支撐的條件下,提供17萬輛電動小客車指標。

  2014年完成兩萬輛電動小客車指標配置,爭取出臺有關政策鼓勵老舊機動車更新為電動汽車。

  未來擁有老舊機動車的車主在更換汽車時,北京市地方財政或與國家政策相配套,通過一定的補貼政策來吸引其更換電動汽車,具體的補貼金額正在進一步征求意見中。

  >>小客車

  □充電網絡

  將建設5公里快速充電網

  新出臺的行動計劃標明,在公交領域,將建設大型充換電站3座,對直充式電驅動公交車、增程式公交車分別按照不低于2:1、10:1的車樁比建設快速充電樁。

  對市區電動出租車按照不低于3:1的車樁比建設快速充電樁;對區域電動出租車分別按照不低于1:1、5:1的車樁比建設交流充電樁、快速充電樁;同時在出租車企業建設慢充樁。

  2014年力爭完成小營公交車充換電站建設,啟動通州土橋和昌平未來科技城公交車充換電站建設,推進電動出租車充電設施建設。

  在社會公共停車場、交通樞紐停車場、大型商超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電動汽車專業營銷店、具備條件的加油站等地建設10000個快速充電樁。

  今年重點研究制定在首都機場、南苑機場、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大型交通樞紐,以及公共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充電設施配建規范,完成1000 個快速充電樁建設,在五環內初步建成5公里半徑快速充電網絡。在新建及改建建筑方面,將按照不低于18%的停車位比例配建充電設施,并將此作為規劃審批條 件。

 □政策制定

  從購車環節延至用車環節

  新發布的行動計劃,將政策從購車環節向用車環節延伸,在購車、用車、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服務保障等環節實現全覆蓋。

  在購車環節,郵政、物流等企業購買的純電動專用車,按照國家標準1:1比例給予市級財政補貼,并支持電動客車在單位班車、旅游客車等方面開展示范運行。

  在用車環節,積極研究差異化停車費、電動物流車優先配置貨車通行證等政策。

對于此前傳言稱北京市將于6月底7月初出臺電動汽車不限行政策。昨日,北京市交通委科技處處長葛昱回應稱,根據目前掌握情況,電動小客車和燃油小客車仍執行工作日限行政策,未來是否會不限行,相關政策還在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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