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情真挺激動的。”近日,北京市民黃阿姨接過了以房養老產品第一份養老金。黃阿姨和其他幾位老人一起,成為了國內首批通過以房養老領取到養老金的客戶。這也是以房養老項目實施后,對外發出的首批養老金。
按照合同約定,75歲的黃阿姨通過投保以房養老每個月領取到的養老金在萬元以上,而她本人退休金僅為3000元。另外一位北京失獨老人康先生也 是首批養老金的領取者,他同時也是以房養老推介會現場登記愿意投保的第一人。目前,康老先生夫婦月領養老金近萬元,他們希望用這筆錢作為旅游資金。
去年6月,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今年3月27日,保監會正式批復了 “以房養老”保險條款。
作為首款保險版“以房養老”的發起方,幸福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房產評估將由保險公司和老年人共同選擇一家具有國家資質的評估機構對擬抵押房產進行評估,同時聘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保險公司與老人根據房產評估價值約定每月養老金,終身不變。
在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前,以房養老便成為關注和熱議的焦點。其中關注最多的,要數房屋歸屬權的問題。
“無論房價漲跌,老人領取的養老金不受影響;待老人去世后,房價漲了歸屬繼承人,房價跌了保險公司承擔。”據介紹,辦理以房養老業務的老人只是 將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期間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分權,房屋的歸屬權自始至終都不會發生改變,也不會發生所謂的老人百年之后 房子歸保險公司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