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獲悉,自3月1日起,該市將實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
實名辦稅是指稅務機關在辦稅人員身份明確的情況下受理納稅人涉稅事項。其中,辦稅人員是指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 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辦稅人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各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以及使用北京市國稅局或地稅局網上 辦稅服務時,均適用實名辦稅。
據悉,2016年3月1日至7月31日為該政策過渡期。過渡期內未攜帶身份采集所需證件和資料的辦稅人員辦理涉稅事項的,稅務機關僅受理辦稅人 員當日辦理事項,之后辦稅人員需及時進行身份信息采集。自2016年8月1日起,稅務機關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辦稅人員申請的涉稅事項。
辦稅人員可以在北京市國稅局、地稅局任何一方進行身份信息采集,已領取數字證書的納稅人,其辦稅人員也可以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進行身份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