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保險營銷誤導、欺詐現象,保監會日前向社會通報了5起典型案例,并發出了具體的消費警示。
價格降、收益漲,保險消費旺起來
借著市場化改革春風,保險消費的三把火眼下越燒越旺。
2015年,全國人身險保費收入1.6萬億元,同比增長25%,增速為近年來新高。2016年人身險市場的“高溫”有望持續:通過“普通型、萬能型、分紅型”費率市場化改革“三步走”,人身險已實現了保險公司自主定價。業內預期,市場競爭將促使保險公司開發出更多個性化產品,與此同時費率將普遍下調15%左右。
2016年初,“個人稅收優惠型商業健康險”試點落地,這是國家用減稅的方式,為居民投保重大疾病保險和健康護理保險等提供補貼。國際經驗表明,減稅政策能推助健康險實現“井噴”。目前已有三家公司的新產品面市,團險客戶投保踴躍。
2015年,保險資金平均投資收益率為7.56%,凸顯機構投資者專業理財優勢。綜合考慮收益率、剛性兌付特性、賬戶流動性以及保障屬性,2016年存款和銀行理財遷移至保險的趨勢將有增無減。
保監會日前宣布,2015年中國保險消費者信心指數為69.2,比中性值50高出38.4%,顯示保險消費者信心較強;保險消費意愿為66.8,大部分產險消費者表示仍會續保。業內人士指出,我國保險業的市場化成熟度已邁上新臺階,加上借力“互聯網+”,各類保險產品和服務也正在以更為細膩、活躍的方式嵌入經濟社會、百姓生活的各種場景,保險市場的熱或會持續10年以上。
說假話、兩邊蒙,營銷誤導花樣多
蛋糕肥美,必遭蛀蟲蠹蟲覬覦。近年來,保險營銷誤導、欺詐屢禁不止。保監會在2015年組織開展了旨在打擊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亮劍行動”,并于日前向全社會通報5起典型案例。
保監會檢查發現,太平洋壽險上海、武漢、西安三個電銷中心的部分保單存在誤導欺詐問題,包括夸大產品保障范圍、模糊行業相關規定、以銀行理財產品等名義銷售保險、誘導客戶將原保單退保后投保新保單、以保險產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宣傳等。
大地財險的某些銷售人員在電話營銷時,除了對產品本身進行虛假宣傳,還惡意詆毀同業公司。
中國平安西安電銷中心的某些銷售人員,推銷時壓根就不提保險,簡單地宣傳產品收益率為8%,使用“攢錢”等說辭。
面對面的營銷貓膩也不少。陽光人壽安徽淮南中心支公司召開產品說明會時,在幻燈片中將保險產品與銀行存款進行對比,僅使用中、高兩檔演示預期收益,且不注明預期收益是不確定的。該公司共組織產品說明會21場,累計簽單客戶687人。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保監會規定人身險產品須設置最短20天的猶豫期。其間,投保者可以退保且不蒙受損失。然而檢查中發現,泰康人壽黑龍江分公司銀保客戶經理董某竟然自己購買電話卡號,將其作為消費者聯系方式填寫在投保單上,冒充消費者本人接受公司電話回訪,再以公司名義對客戶進行電話回訪,對影響投保的重要事項避而不談。
目前,上述案例所涉機構和責任人已按規定受到懲處。保監會要求保險機構引以為戒。
提高警惕、心中有數,繞開陷阱不上當
傳統壽險營銷誤導積弊要除,新近出現的保險消費權益問題也要引起重視。近一段時間來,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接連發出消費警示,提醒保險消費者擦亮雙眼。
如何應對“存款變保單”“理財產品變保險”?
在辦理相關業務時,要向銷售人員詳細了解欲購買產品的性質,區分清楚該產品到底是銀行存款還是保險;要合理評估自身需求,根據家庭實際情況和財務狀況選擇合適的理財方式或者保障需求;要注意保單封面的風險提示語和保險金額、保障責任、責任免除等部分。消費者如在銀行誤購買一年期以上的保險產品,可以在“猶豫期”內主動申請退保。
這兩年市場上出現了假保單,如何防止不法分子通過偽造合同、單證、印章等手段進行詐騙?
要仔細核對保費收款賬戶,若發現收款賬戶與簽發保單的保險機構不一致,尤其是收款賬戶名稱為銷售人員或其他個人時,堅決別劃轉保費。不要將大額現金保費直接交給銷售人員,委托其代交。投保后,要通過撥打保險公司全國統一的客戶服務電話、登錄保險公司官方網站或前往保險公司所屬營業場所柜面,查詢保單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此外,千萬不要盲目相信銷售人員承諾的高收益率和高額回扣,認真閱讀并理解合同中保險責任、除外責任、收益及領取方式等重要內容,防止誘導詐騙。
“××互助”“××聯盟”等,是保險嗎?
“互助計劃”與相互保險經營原理不同,且其經營主體不具備相互保險經營資質。現有“互助計劃”經營主體沒有納入保險監管范疇,部分經營主體的業務模式存在不可持續性,相關承諾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有效保障,且個人信息保密機制不完善,容易引發會員糾紛,蘊含一定潛在風險。部分機構、網站或個人將虛設的“互助計劃”包裝成相互保險在互聯網、微博、微信平臺銷售,采用低門檻、先收費、無服務的形式,可能誘發詐騙行為,由于傳播速度較快,收費金額較小,容易給廣大保險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