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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改善醫療服務補充通知出臺

2017-04-22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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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本市啟動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后,有的患者發現開藥不方便了:原來一個患者開高血壓、糖尿病兩種藥,在一個醫生那里就可以開出來。現在,必須 要跑心內科和內分泌科兩個科室。針對公眾關注的這一問題,市衛計委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工作的補充通知,其中規定,對連續治療、病情無進展且 不需要調整治療方案的患者,專科醫生可根據其病情需要,代開其他專科藥物,并做好病歷記錄。

    “跨科室開藥存在一定的用藥風險,但患者在就醫過程中又確實有一些需求,我們經過多輪驗證和討論,出臺了這一補充文件。”市衛計委有關負責 人透露,這一文件旨在強化醫院內部管理,優化就醫流程,在改善醫療服務、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的同時,盡可能地滿足患者的醫療服務需求。補充通知規定:專科 醫師開具非本專業疾病診療處方時,應具備以下條件:醫師診療活動應以本專業疾病為主,根據病情需要代開其他專科藥物為輔,并做好病歷記錄;院內信息系統可 查看其他專科醫師對患者疾病診斷和治療方案的記錄;代開其他專科的處方應屬于目前該疾病治療過程的一部分,即為連續治療,病情無進展,不需要調整治療方 案。此外,在一個診療單元內完成的各項化驗檢查,患者持報告結果請接診醫生解讀的不再收取醫事服務費。對于這一規定,相關負責人解釋,如果患者只是讓當初 接診的醫生看一下化驗單,那就不用再單獨掛號了。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患者沒有掛號,醫生就無法開出醫囑。也就是說,如果看完化驗結果后還需制定治療方 案,則患者仍需掛號。醫生在開具處方時,會遵循國家《處方管理規定》和本市醫療保險有關規定,也就是“急三慢七”原則,即急診開藥量3天,慢性病開藥量7 天,出院帶藥量7天,行動不便的患者可開兩周量。但對于十種慢性病和特種病患者,門診最多可開1個月的藥量。現在在社區醫院,患者如果簽約了家庭醫生,在 治療穩定等情況下,還可以開兩個月的長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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