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碭山酥梨”而名揚全國的安徽省碭山縣,新招商引資了一家蓄電池廠。經群眾舉報,省、縣環保局核實,這家蓄電池廠辦理了土地、工商、電力手續,生產準備工作也已就緒,唯一缺的就是環評以及環保“三同時”(建設項目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手續。10月25日至11月1日,記者隨國家環保總局組織的“斬污”新聞行動小組赴碭山縣,就此事進行了采訪。
碭山縣金利工業園位于稠密的居民區內,周邊還有學校等公共設施。園區內,掛著“碭山宏達蓄電池有限公司”牌子的三層廠房靜悄悄的,透過窗戶玻璃往里看,可以清楚看到生產蓄電池必需的水泥池子等已經砌好。縣環保督察大隊長曹海珠向記者出示了他在10月9日做的《碭山縣環境監理現場記錄》。記錄上寫道“該廠設備陸續到廠,土地手續已辦好,工商營業執照已辦好,供電電線已拉好,環保部門環評審評等手續沒有辦理。縣委、縣政府領導要求該廠于2006年10月底、11月初開工生產。”設備都到了,土地、工商、電力手續和生產準備工作也已就緒,為什么單單就是環評和環保“三同時”沒有做呢!
環評,是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這是從源頭預防出現污染和生態問題的戰略舉措。按照《環評法》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其實,項目未經環評審批就擅自開工建設并不鮮見。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說,據有關部門對8省(區)億元以上新開工的建設項目調查,約有40%%的項目在征用土地、環境評估、審核程序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違法違規現象。據調查,有的企業即使履行了環評手續,也沒有做到“三同時”。
讓碭山縣群眾憂心忡忡的是,生產蓄電池離不開鉛和硫酸。在生產過程中,鉛和硫酸反應會排放含鉛、硫的有害氣體,如果排放不達標,大量含鉛、硫、汞的廢水,將嚴重污染地下水。此外,蓄電池中的鎘、鉛、汞等重金屬一旦對土壤造成污染,其修復成本極高,周期很長。浙江省地質調查院總工程師汪慶華說:“這種大面積受污染土地的修復,目前世界各國尚未在技術上有所突破,是個世界性的難題”。
水資源較缺乏,以農業為支柱產業的碭山縣,為什么會招商引資這樣一家高污染企業?縣環保局副局長郭遵守告訴記者,除了發展地方經濟的迫切愿望外,該企業聲稱采用了先進工藝,生產沒有污染。是否真的使用了無污染的生產技術,是否符合產業政策,選址是否合理……郭遵守說,這一切的疑問也只有等環評報告出來后才能知道答案,“如果環評通過了,我們就批準該廠施工建設,否則就不允許其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