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大常委會2011年監督工作計劃,省人大常委會將于10月24日-31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檢查組將分兩組分赴福州、廈門、漳州、三明、南平、龍巖開展執法檢查。
本次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是: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情況,包括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制定、執行情況,流域規劃環評情況,流域水環境質量監測能力建設情況等;飲用水源保護工作情況,包括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環境整治情況,飲用水水質標準的執行和監測情況,飲用水水源地預警能力和突發事件應急能力建設情況等;工業及城鎮生活水污染防治情況,包括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水污染物處理設施建設、運行情況,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制訂情況等;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情況,包括畜禽養殖及面源污染防治情況,農村自備式飲用水源保護情況等。同時,還將對2010年環保執法檢查跟蹤監督項目整改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