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28日)從市市政市容委獲悉,本市垃圾消納、運輸等相關行政許可自4月1日起將由各區縣辦理, 2007年起實施的建筑垃圾消納、準運、場所許可程序同時廢止。
今后建筑垃圾消納許可由建設(拆除)單位負責申請辦理,涉及裝飾裝修的由產權單位或物業管理部門負責申請辦理,許可證須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公示。運輸車輛準運許可由運輸企業負責申請辦理,每車一證隨車放置在前擋風玻璃處。
市市政市容委從4月1日起不再辦理建筑垃圾消納許可、運輸車輛準運許可、消納場所設置許可,改由各區縣市政市容委統一辦理并做出許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