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河能消解多少污染?
江蘇將明確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總量
江蘇省政府近日發布《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明確水資源控制“三條紅線”制度,力爭到2030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600億立方米以內。
《意見》要求,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
《意見》提出,將建立省、市、縣3級行政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制度,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同時,建立行政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體系及考核獎懲制度。建立健全水權制度,開展取水權有償取得和轉讓試點,積極運用市場機制優化水資源配置。
完善水資源規劃體系,加強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對未依法完成水資源論證工作的建設項目,審批機關不予批準,建設單位不得擅自開工建設和投產使用,對違反規定的,一律責令停止。
嚴格執行取水許可制度。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或者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淘汰類的,對地下水已嚴重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的建設項目,不得批準取水。
江蘇還將建立用水效率考核激勵機制,制定區域以及重點工業行業、服務業用水效率控制標準和考核辦法,作為對各級人民政府和用水單位用水效率考核的依據。
《意見》要求,嚴格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完善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區水質達標和納污總量控制評價體系,制定出臺水功能區管理辦法,全面強化水功能區管理。
江蘇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將在今年年底提出省級重點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總量意見,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須在明年年底提出市、縣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總量意見。各級人民政府要把限制納污總量作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減排工作的重要依據,根據規定的目標要求制定逐年削減任務,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對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區限排總量的地區,限制或者禁止審批入河湖排污口和建設項目新增取水。
《意見》還提出,要加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力度。建立飲用水水源地核準和安全評估制度,以水源地為單元,按照“一地一策”要求,制定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