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子站
您的位置:首頁 > 環境保護 > 環境新聞 > 正文

七座國家環保模范城市首批通過復查

2005-04-21  來源:中國環境報
[字體: ]
本報訊 國家環保總局近日正式批準張家港、昆山、常熟、青島、威海、中山和廈門等7座城市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這些城市成為首批通過復查的國家環保模范城市。
  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說,在正式批準張家港等7座國家環保模范城通過復查前,總局已經發布通告,并在有關新聞媒體上對復查事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對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的復查要求受到了各地的普遍關注,對推動已命名的環保模范城市持續改進環保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據復查結果及公示情況,張家港等7座城市在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各項考核目標的同時,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不斷提升城市環境管理水平,持續改進工作成效明顯,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環境問題,發揮了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對周圍地區的表率、輻射、帶動作用。
  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全國首家“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張家港近年來對基層“既考核GDP,又考核COD”,率先提出將生態市建設作為深化“創模”成果的重要載體并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昆山市環保投資指數連續多年超過GDP的2%,全市國內生產總值從1999年的171.6億元增加到了2003年的430.37億元,城鄉環境面貌大幅提升;常熟市合力打造“山水城”、“園林城”、“生態城”,突出循環經濟理念,經濟運行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提升;青島市以迎辦奧運為契機,提高城市核心競爭力,開展“綠色系列”創建活動,為迎辦“綠色奧運”奠定了良好的社會基礎;威海市連同所轄的乳山、文登、榮成率先建成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群;中山市創建生態示范區和生態市,把“創模”理念向衛星城鎮擴展,把模范城市環境管理目標和管理手段向中心城鎮延伸,以城市帶動農村;廈門市建設“海灣型生態城市”,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兌現對市民的承諾。
  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總局每3年對已命名的國家環保模范城市進行嚴格復查、公示和審定,依據復查結果對3年中穩定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各項指標的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予以免檢,并給予通報表揚;對復查不合格的城市,將提出警告、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甚至摘牌。從2004年起,國家環保總局已按照調整后的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標以及復查要求,對張家港、深圳、大連、珠海、廈門、威海、昆山、煙臺、萊州、榮成、中山、海口、汕頭、蘇州、青島、江陰、大慶、文登、杭州、寧波、常熟、太倉等22個國家環保模范城市進行了復查。
發布人:  驗證碼:  
200漢字以內
-- 信息檢索 --
精彩推薦
本站為公益宣傳站,如涉及版權,請和我們聯系。 關于我們 | 合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