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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江流域8市政績考核看水質

2005-06-21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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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今后,湖北省漢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不合格,當地政府領導干部任用評先將受影響。記者從湖北省環保局獲悉,省政府出臺了相關考核試行辦法,將漢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納入當地政府責任考核目標。
  此次考核對象包括湖北漢江流域的十堰、襄樊、荊門、孝感、武漢5個省轄市和天門、潛江、仙桃3個直管市的地方政府領導班子。
  近年來,湖北漢江流域水質不斷惡化,每年排入漢江的工業與生活廢水達到6.89億噸,其中總磷為17114.3噸,導致水體富營養化趨勢加重。2004年,漢江干流25個監測斷面中有3個(宜城、天門、漢川)不能達標,8條漢江支流中有6條河流的水質為Ⅴ類或劣Ⅴ類,一些河流水體已喪失功能,鄰水而居的群眾面臨飲水難題。隨著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實施,湖北漢江中下游水量減少近1/3,而污染物排放總量仍將增加,漢江干流水質必將受到影響。
  為保護漢江水質,湖北省政府制定了“漢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與實績考核辦法”,考核結果將作為評價當地官員的重要參考。按照規定,流域當地政府每年研究漢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得少于1次;不得袒護、包庇環境違法行為;按要求及時關停“十五小”企業;工業廢水處理達標率高于80%,生活污水處理達標率高于40%。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執行率,工業及生活廢水處理達標率,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率等。對不履行職責、違反環保法律法規、造成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考核由湖北省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具體實施。省環保局將每月對漢江干流、主要支流、湖庫進行取樣監測并向社會公布。
  有關人士稱,領導干部任用評先聽取“環保發言”,表明環保被正式列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范圍,也標志著湖北省經濟建設越來越關注可持續發展。湖北省環保局副局長劉曉鳴說,該考核辦法是依法治理漢江的一個具體步驟。目前,在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過程中,如何把環保指標納入政績考核范圍,既是一個政策性的問題,又是一個技術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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