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3日),記者從市政府獲悉,省政府向太原市,下達了今年下半年減排366.16噸化學需氧量(COD)的污染減排任務。
化學需氧量是水中的重要污染物。今年上半年,山西省化學需氧量的實際減排量為0.79萬噸,與年初確定的全年1.8萬噸的目標尚有較大差距。為確保污染減排目標的順利完成,省政府根據總體目標任務,結合實際情況,將總計11128.53噸的減排任務分解到11個重點城市的45個污水處理廠。
分解任務中,朔州市承擔的指標最多,為1667.172噸,呂梁市最少,為108噸。太原市為366.16噸,排第10位。太原市的北郊污水處理廠和古交鎮城底污水處理廠分別承擔著172.96噸和193.2噸的任務。
省政府要求,各市要加強對已建成生活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加快在建即將投運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度,并加快配套管網的建設,充分發揮污水處理設施的效益。
對未能完成減排任務的,省政府將依據有關規定,對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及有關責任人作出組織處理。省政府還將責成相關部門不定期對各市的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運行正常、完成減排任務好的,全省通報表揚,優先安排各類專項資金;對設備運行不正常,存在嚴重問題,影響減排任務的,全省通報批評,并取消其各類、各項財政性專項建設資金的安排及各類獎項的評選。
此外,對完不成減排任務的市,省發改委、省經委、省環保局等部門對該市及轄區內各縣(市、區)除循環經濟和服務業以外的項目將實行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