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緬因州準備運往風電場的風力渦輪機
美國眾議院于上月26日通過了旨在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減少美國對外石油依賴的《美國清潔能源安全法案》(以下簡稱《能源法案》)。但法案自通過以來引發了各方爭論,導致了美國東西部地區之間的摩擦。目前該法案還需經過參議院核定。
清潔能源發電項目選址的分歧引發了美國中西部和東部政客之間的“矛盾”;不僅如此,美國電網管理官員們對《能源法案》中有關太陽能、風能輸電線路的部分也存在分歧。
據《紐約時報》報道,盡管大多數立法者認為,美國需要更多可再生能源電力匯入國家電網,但對于其他利益方而言,能源供應不僅應該“清潔”、“無碳排放”,而且應該“就近發電”。
許多全美最好的風電場都集中在中西部,與人口相對稠密、電力需求更旺盛的東海岸城市地區相隔數甚遠。包括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內的許多官員認為,現有的國家電網過于老舊,應在可再生能源發展潛力最大的地方建立太陽能或風力電站,并通過新輸電線路將電力傳輸到千里之外。
而東海岸各州州長和電力公司卻形成了 “同盟”。他們擔心,在中西部建設風電場和太陽能發電廠會使東海岸地區就業機會減少、經濟利益下降。因此,東海岸和電力公司的同盟極力阻止通過有關建立跨州遠距離輸電線的決議,提倡在東海岸近海地區建立風電場。目前,他們正發起一項行動,避免國會最終通過的《能源法案》中涵蓋這類條款。
東部海岸各州州長們表示:“雖然各州支持在美國發展風電,但在中西部大平原地區發展內陸風電、并由納稅人分攤成本,會對東海岸將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美國前總統克林頓政府能源助理部長、現Google能源項目主任丹·雷徹爾(Dan W. Reicher) 認為,清潔能源發電項目選址的爭論反映了:“蘊藏豐富可再生能源資源的地區,往往同那些就業需求非常強烈的地區不重合。”目前看來,東部海岸各州在清潔能源發電選址上似乎略勝一籌。
對此鮑爾斯建議,美國國會只需給二氧化碳排放設限,并規定一個可再生能源配額。之后,由市場決定清潔能源發電選址。
美國東北電力公司(Northeast Utilities)副總裁詹姆士·羅伯(James Robb)認為,東北各州州長的擔憂,不僅是由成本優化和電力消費引起的,而且源于“所有與之相關的邊緣問題,比如當地課稅基礎、當地就業問題等。”
多年以來,規劃者們提出建立一個足夠強大的統一電網,從而收取較少費用以實現電力傳輸,且不論距離長短,收費一致。如果這樣,就可以選擇最經濟、發電成本最低的地方建設發電項目,即使發電站所在地與電力消費的地方隔上半個大陸。
然而,出于當地經濟利益考慮,一些人反對這個意見。與此同時,美國國家電網的老化對于一些電力公司來說是好事。專家認為,這樣當地發電站就可以倚仗其地理優勢多收取電費;而且不會有來自競爭者的壓力,因為遠距離輸電線路年久失修容量有限,早已經滿負荷。
有人甚至認為,輸送可再生能源電力的輸電線路,最終也可用來傳輸傳統煤電,這可謂給目前的爭論火上澆油。因為現在在美國東部經常出現一種現象,為鼓勵清潔能源,發電成本低的煤電站經常停工,而收費較高的清潔的天然氣發電站卻忙得熱火朝天;原因就是現有電網已滿載運行;煤電無法進入市場。
這種情況雖然使消費者不得不為清潔能源支出較高的電費,但卻能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不過,如果建設一個所謂的完善的國家電網,則在幫助消費者減少電費的同時,可能造成煤電碳排放增加。
總而言之,目前對于《能源法案》等的基本爭議仍在于遠距離輸電與當地輸電。正如一位前美國聯邦能源監督委員會(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成員所說:“一些州把這一問題不僅看成是環保和低價供應問題,而且看作潛在的經濟發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