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至2015年連續4年,北京將每年統籌安排資金100億元,用于支持首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北京將以現有各類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為基礎,加快聚集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拓展文化金融綜合試驗區的輻射范圍,形成文化金融機構聚集效應。
北京市金融局研究起草《關于金融促進首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除資金支持外,《意見》中明確,將探索在政府、企業及相關機構建立人才交流制度和顧問制度,參與產業發展決策、規劃制定、項目論證等各方面工作。
金融機構如何更好地通過信貸支持文化創意產業?《意見》中提出,鼓勵銀行機構通過多樣化金融方式助推文化創意企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增加為文化創意產業服務的特色支行、信貸專營機構、文化金融事業部等機構。
《意見》中提出,爭取到“十二五”末,北京新增文化創意上市公司50家,形成“北京文化”板塊。本市將加快創新文化創意企業直接融資體系。包括爭取中關村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企業范圍擴大到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支持有條件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組建市場化的運營主體并發行債券或股票融資,并將重點培育2個至3個綜合收入超千億元的功能區。
“支持設立首都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基金,進一步完善文化股權投資體系。”《意見》提出,北京將發展多元化股權投資主體,對投資于鼓勵類文化創意產業的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在資本金結匯等方面給予先行先試的政策支持。
此外,北京還將加快培養和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保險創新體系。比如進一步探索研究開展知識產權侵權保險、藝術品保險等適合文化創業企業特點和文化創意產業需要的專屬險種和各種保險業務;鼓勵保險機構為文化創意企業制定一攬子保險計劃;鼓勵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加大對文化創意企業的支持力度,擴大信用保險在文化創意產業領域的綜合性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