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市發布《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就新能源領域的鼓勵政策進行解讀,將對光伏發電項目進行資金支持,無論是企業或個人都將按照每千瓦時0.72元進行獎勵。
2013年,國家出臺文件,對分布式光伏項目按每千瓦時0.42元的標準,給予20年電價補貼。今年8月份,市財政局、市發改委聯合發布實施了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對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發電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國家標準的基礎上, 按照實際發電量再給予每千瓦時0.3元(含稅)的獎勵,連續獎勵5年。這意味著,我市分布式光伏項目可以拿到每千瓦時0.72元(0.42元+0.3元) 的資金支持,力度超過了全國多個城市。
據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除了獎勵力度較大之外,為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本市還縮短了獎勵的時間間隔,每年分兩次來發放。市電力公司會在每年 9月30日和次年3月31日前,將半年度應享受獎勵的發電量上報市發改委,在收到統一資金撥付后, 15個工作日內就會將資金發放給對應的發電企業或個人。
如果市民投資1個太陽能發電設備,究竟能獲利多少?華業陽光新能源公司產品部總監孟凡軍算了筆賬,如果按照1個太陽能發電設備投入2.7萬元算,在北京現行資金補貼制度下,市民每年的收益約為4000元,這樣約七八年便能收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