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發達國家都有正式立法,禁止對0至6歲的幼兒進行小學化知識教育,任何社會培訓機構都不能對幼兒進行小學化教育,否則就要受到法律追究。這就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家長的盲信和焦慮,也讓學前教育去小學化成為可能。
最近,成都市教育部門治理一家知名培訓機構違規設置教學點,引起社會輿論關切。這家教育培訓機構一直以“超前教育”聞名,培訓生意十分火爆,同時也因進行“超前教育”增加學生負擔而飽受質疑。教育部多次發文禁止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由于學校不能搞超前教育,社會上的一些培訓機構就裹挾家長帶著孩子拼命“搶跑”。
這次成都市教育部門的治理,針對的只是該培訓機構的教學點沒有獲得辦學許可證,而并非針對其培訓內容。對于培訓機構的超前教育培訓——幼兒園上小學的內容,小學趕在學校教學前學習等,我國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禁止。培訓機構進行超前學習培訓,教育部門只能依據政策文件進行監管,監管力度有限。對于培訓機構的超前學習培訓,家長和社會更多只有無奈地吐槽,以及隨之更加強烈的焦慮情緒,而培訓機構再把這種焦慮情緒變為商機。一些地方原來只存在于小學階段的奧數培訓,現在已經面向幼兒園小班學生開設。
打一個不恰當的比方,在一家電影院里,大家本來好好坐著看電影,但現在第一排的人站了起來,沒有人叫其坐下。為了看電影,第二排的人也站起來,隨著整個電影院的人都站了起來……痛苦地看完電影后,大家都慶幸自己站起來,否則根本看不到銀幕,卻忘記了在電影院看電影是有基本規則的。
對于目前培訓機構開展的超前教育培訓,有必要立法進行明確禁止,否則,原本只是對學校教育進行補充的“補習班”,可能通過超前教育,把學校教育變為“補習”。久而久之,甚至整個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教學秩序,都可能被培訓機構的超前教學搞亂。培訓機構可以為學生提供個性化的學習輔導,但不能助長早學、超前學之風,因為早學、超前學從根本上違背了教育規律,對學生的正常學習和成長具有現實的危害。
社會機構“培訓熱”愈演愈烈,需要通過改革評價制度和優化教育環境解決。而當超前教育培訓的負面影響日趨嚴重,就應當從維護基本教育秩序出發,考慮立法對教育培訓的內容進行規范了。教育部已經對學校教育、幼兒園教育提出明確要求,禁止“幼兒園小學化”,但這只是行政規定,只對公辦幼兒園進行規范,不涉及進行教育培訓的社會培訓機構。而且,這個規定在一些公辦幼兒園經常遭遇“執行難”,也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社會機構“培訓熱”。
雖然教育部門禁止“幼兒園小學化”,但如果幼兒園不提供小學教育的內容,有的家長就送孩子去培訓機構學習這些內容,這就給幼兒園帶來很大的壓力。即便這一政策在所有幼兒園都得到嚴格落實,實際上也難以減輕幼兒的負擔,因為很多家長會送幼兒去社會培訓機構學習,這就使培訓機構的生意更加火爆,也加重了家庭的經濟負擔。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很多發達國家都有正式立法,禁止對0至6歲的幼兒進行小學化知識教育,任何社會培訓機構都不能對幼兒進行小學化教育,否則就要受到法律追究。極少數適合接受小學化知識教育的超常幼兒,只有在家里由父母進行早教。這就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家長的盲信和焦慮,也讓學前教育去小學化成為可能。
社會教育培訓機構的確為學生提供了差異化選擇,但當社會教育培訓影響和沖擊國家基本教育秩序時,就必須對其提供的教育培訓內容進行嚴格規范。鑒于目前的考試評價制度和義務教育不均衡狀況,我國社會要擺脫“唯分數論”還需要較長時間。在持續推進考試評價改革和學校辦學改革的同時,需要對教育培訓機構提供的“超前教育”明確予以禁止。這好比電影院可以把座位、環境等搞得舒適一些,但不能縱容前排的人站起來看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