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業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日前下發通知,確定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試點項目等89個項目作為第二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
據悉,增量配電網原則上是指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和220(33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局域電網,不涉及220千伏以上輸電網建設。
通知要求,試點項目應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公平開放。其中,已投資、建設和運營的存量配電網,由項目投資者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門申請作為配電網項目業主,不再履行招標程序;所有新增配電網項目,均通過招標等市場化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優選確定項目業主,任何政府部門不得直接指定項目業主,任何企業不得通過非競爭性方式要求獲取項目控股權。電網企業擬參與的試點項目,應采取與社會資本合作的方式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
在規范配電網運營上,試點項目涉及的增量配電網應與公用電網相連,不得孤網運行。試點項目內不得以常規機組“拉專線”的方式向用戶直接供電,不得依托常規機組建局域網、微電網,不得依托自備電廠建設增量配電網,防止以規避社會責任為代價營造低成本優勢。禁止將公用電廠轉為自備電廠。
據悉,試點區域內的電力用戶應當承擔國家規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政策性交叉補貼,由配電公司代收、省級電網企業代繳。對按規定應實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的電力用戶,不得以試點名義變相對其提供優惠電價和電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