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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環境統計年報 - 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

2005-03-23  來源: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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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輻射環境
我國在役核設施安全運行,在建核設施的建造質量得到有效控制,未發生任何影響工作人員和環境的事故或事件。各省輻射監測站的監測結果表明,全國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環境中的放射性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的漲落范圍內;北京、上海、甘肅、青海等省市的γ輻射空氣吸收劑率為52.8~63.0nGy/h,與這些地區在全國天然放射性水平調查時的測量值54.5~62.6nGy/h完全一致;其他地區環境輻射劑量率為77.0-112.7nGy/h,若扣除各地的宇宙射線貢獻值,其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也與天然放射性水平調查時的各地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測量值58.4~71.1nGy/h相一致。全國環境空氣中氡濃度在14.3~41.6Bq/m3,與全國天然放射性水平調查對這些地區的測量值15.7~40.8Bq/m3完全一致。全國各地自來水總α、總β放射性比活度測量值均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總α、總β0.1Bq/l、1Bq/1的規定值。
 
 8.2  主要核電廠的輻射環境
2001年度秦山核電廠周圍環境輻射劑量率80.3~116.1nGy/h,平均值為95.4nGy/h,與秦山核電廠運行前該地區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本底值92.5±20.5nGy/h在同一水平;廣東大亞灣核電廠周圍環境輻射劑量率106.2~142.3nGy/h,平均值為116.7nGy/h,與大亞灣核電廠運行前該地區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本底值117.7±12.4nGy/h在同一水平。
在秦山核電廠周圍環境各種介質中,均未檢出核電廠排放的放射性核素或核素濃度的升高。在大亞灣核電廠周圍個別監測點海水中,可檢出3H濃度升高,但不會對環境形成污染。
8.3  電磁輻射環境2001年,全國各輻射環境監測單位開展了大量的電磁輻射環境監測工作,監測對象主要為移動通信基站、高壓輸變電工程、廣播電視、雷達及衛星地面站等。監測結果表明,我國部分電磁輻射污染源(主要為500kV、220kV高壓輸電線以及廣播臺站等)周圍環境電磁輻射場的場量參數超過了電磁輻射環境保護規定的標準值,但電磁輻射環境質量總體情況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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