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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資源稅下月上調逾10倍 小企業可能因之退市

2011-03-26  來源: 中國環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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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稀土礦原礦資源稅稅額標準統一調整,輕稀土60元/噸;中重稀土30元/噸。分析稱,統一資源稅稅額標準,說明政府在進一步采取措施控制資源,目的在于提高市場的集中度。

  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的消息顯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已下發通知,決定自4月1日起,統一調整稀土礦原礦資源稅稅額標準。調整后的稅額標準為:輕稀土,包括氟碳鈰礦、獨居石礦,60元/噸;中重稀土,包括磷釔礦、離子型稀土礦,30元/噸。

  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所附《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可見,稀土金屬礦屬于列舉的“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稅目,應按“0.50~3.00元/噸或立方米”繳納資源稅。

  “對稀土開采征收資源稅非常有必要。”中國有色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原副院長、稀土行業專家王國珍稱,過去很多地方過度開采稀土,根本不需要考慮成本問題,特別是環保成本。不少稀土開采企業逃稅情況比較多,很多企業要么不交,要么交得少,各個地方稅額也不一樣。

  “輕稀土每噸60元的話,稅額標準還是很高的。”金元證券稀土分析師孫凡昨日稱,統一資源稅稅額標準,說明政府在進一步采取措施控制資源,目的在于提高市場的集中度。“一些小企業或因成本上升而退出市場,能保證大中型企業的資源供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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