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西蘭政府最近出臺的審查報告,碳交易體系應該減緩市場的擴張,以減輕家庭和企業的負擔。
2008年,新西蘭建立了歐洲之外的唯一國家性碳交易體系。
據路透社消息,該報告認為,應該推遲推遲新西蘭能源、運輸及工業部門到2013年承擔全部碳排放成本的計劃,并在2013年至2015年間有步驟地將企業和消費者成本最小化。目前每噸碳排放執行12.50新西蘭元的過渡價格,在2013年提高到每噸16.65新西蘭元,并在2014年和2015年依次達到20.80新西蘭元和25新西蘭元。也就是說,這些行業負擔碳排放成本的時間推后了兩年。 (1新西蘭元約合5.29元人民幣) 。
氣候變化部部長尼克?史密斯(Nick Smith)發表聲明說:“這些不同建議會對財政同時帶來正面和負面影響,因此需要加以考慮。”
報告估計,如果采納所有的建議,政府在2013年至2018年之間花費的成本將在5.75億新西蘭元左右。
農業碳排放約占新西蘭排放總量的一半左右,盡管農民們表示反對,但根據建議,農業部門仍將在2015年加入該體系。不過,審查報告建議對農業部門給予更多的適應時間,在加入體系的前兩年僅為5%的碳排放付費。
審查報告還要求對通過核證的HFC(氫氟碳化合物)碳抵消項目進行更嚴格的檢查。
在聯合國《京都議定書》協議下,核證減排量(CERs)是在發展中國家的清潔能源項目中產生,可在國際間進行交易的減排量。新西蘭政府允許CERs在國內體系中使用,但審查小組擔心來自HFC -23項目的CERs涌入當地市場并壓低碳價。歐盟委員會已經開始禁止減少HFC -23(一種強大的溫室氣體)的CERs,從2013年5月開始實施。因為這些減排量可能扭曲碳交易市場,對促進可再生能源的行動造成破壞。
新西蘭的鄰國澳大利亞提出在2015年推出碳排放權交易的目標,而且兩國已討論過互相進行碳交易。審查小組表示,雖然兩國之間的碳交易體系進行廣泛合作是可取的,但“我們不應該受到任何個別的海外體系的約束。”
一些環保組織認為,新西蘭碳交易體系對于污染大戶過于寬松。高達90%的污染許可證被免費分配給能源密集型企業,而這些企業將產品出口到沒有碳排放限制的國家。審查小組表示,這一分配率應保持不變。據報道,林業是2008年首個加入新西蘭碳交易體系的部門,目前也是交易比重最大的部門。
新西蘭已設立了2050年碳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一半的目標,并表示排放權交易體系(ETS)將成為實現目標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