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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糧支放十三倉各司其職

2017-12-01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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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新倉皇家糧倉遺址

  清代漕運基本分由總漕部院和戶部倉場兩個衙門管理,各有規定職權范圍。總漕部院最高長官為“漕運總督”,倉場衙門最高長官為“總督倉場侍郎”。簡而言之,漕運負責收糧起運、運輸安保等。而漕糧到達通州后,其余倉儲事務就由戶部接管。戶部是六部之一,執掌管理全國疆土、田畝、戶口、財谷、政令。按地區分工設清吏司,海河運糧事務的“漕政”,即由云南清吏司兼管,下設南漕、北漕二科。但只限政令,具體事務仍由漕運總督和倉場侍郎管轄。總漕部院衙門設于江蘇淮安,倉場衙門則設于北京通州。

  元代始有“管河公判”

  “漕運”這個詞匯在漢代就有了。而漕運倉儲管理機構,在元代即已設立,稱“管河公判”,遺址在通州城東北、運河之西。明代設工部分署、倉場總署,前者分管堤岸、閘壩等修葺工程,后者管理漕運、倉場等事務。清代倉場衙門是在明代倉場總署基礎上改建的,位于今通州西北,據說遺址尚存。

  戶部倉場衙門設于順治元年,總督倉場侍郎為正二品。此“總督”非清代所設總督官位,如漕運總督、閩浙總督、兩廣總督等,是動詞,“侍郎”才是官銜。

  據《光緒會典》等載,倉場衙門分設東、西、漕等各科,分掌各倉場。“倉場”是有名的“京通十三倉”。我們今天仍可見東直門內小街往南迤邐有海運倉、北新倉、祿米倉等地名,即為清代“十三倉”的遺留。其中唯有南新倉修繕保留,俾使今人可窺漕糧倉儲風貌。多年前,我記得此地拆建,發現大批沉積漕糧,已成霉黑色。附近居民蜂擁而至掘去當花草肥料,據說施之花草異常繁茂。

  漕糧不許平民食用

  “十三倉”本為元代所建,明清沿用,至乾隆年已增至十五座,但仍習慣稱“京通十三倉”。城區有祿米、南新、舊太、海運、北新、富新、興平、太平、萬安、裕豐、儲濟、本裕、豐益十三倉,加上通州中倉、西倉,總計十五倉。豐益倉歸內務府轄管。祿米、南新、舊太、海運、北新、富新、興平稱城內七倉,非單獨設倉,倉基是三座。除祿米倉獨為一倉在朝陽門內南小街,南新、舊太、富新、興平四倉在朝陽門北小街,整體為一倉,四面四門。海運、北新二倉位于東直門南小街,共作一倉;南門為海運倉,北門為北新倉。

  元代漕運走積水潭,到了清代則走通惠河,通惠河位于北京城東南,故崇文門為海關,以取大宗貨物關稅。每倉各設滿、漢監督二人管理。各省漕糧運抵通州,按糧食種類與支放用途,分別儲入京通十三倉,專供八旗、文武四品以下官俸祿米及軍馬豆料等。除十三倉外,戶部還單設“內倉”,所儲米豆供駐京蒙古王公、喇嘛,與來京蒙古人等,及宗學、覺羅學教習用米。另發放匠役等口糧,祭祀造酒用米,及工部馬豆等。清室內務府另單設“恩豐倉”、“官三倉”,不屬戶部,歸內務府會計司管轄。

  上述各倉所儲糧米,蘇、浙兩省征收的“白糧”(粳米、糯米),僅供皇室內府及王公、百官食用。其他漕糧支放八旗官俸兵米及養馬飼料。簡而述之,漕糧有嚴格分類:八旗領軍米(俗稱“老米”),王公百官領俸米(俗稱“白米”)。親王、郡王等有爵位者還可領江米、黑豆、黍米。各類米料各有倉屬,如黍米由北新倉放領,八旗軍米由京倉放領,而俸米則由通州放領。這是由于滿人八旗駐城內、漢人包括百官不得住內城形成的。 按規制,每月皆可領軍、俸米,故京內東城一帶和京通路上,車馬絡繹不絕,是京城特有的一景。北京東城的錢糧胡同也與八旗官兵領取俸米有關。“漕糧”支出有嚴格規定,不準許平民食用。只有三種情況下才可以變通賣給平民:“廒底成色米”(過期霉變)、“掃收零撒土米”和“倉糧有余”。

  漕運衙門多捐官

  倉場衙門一個重要的職能是掌管漕糧驗收及由通州至北京水陸轉運,并包括北運河河工。這些職能由坐糧廳統管,分設東、南、西、北、河稅、收支、白糧等科分掌。坐糧廳是倉場衙門最重要的部門,所屬通濟庫,負責收、支款項,收各省漕糧折價、蘆糧折價等。支出則有官吏俸銀、河工、造船、兵船夫役銀等。北運河至京城的石壩、土壩、閘口、陸運、車運等也均由坐糧廳委派官吏管理。石壩、土壩皆在通州,運京正兌漕糧交石壩,貯存改兌漕糧交土壩,坐糧廳委派職官收米,五閘亦歸坐糧廳管理。倉場衙門還下設大通橋監督,滿、漢各一人,掌管漕糧陸運。

  漕糧事務在清代弊端叢生,朝廷也一直在整頓,歷代皇帝也頗重視。清代著名學者包世臣寫過《剔漕弊說》,清代捐官大多容納到漕運等幾個衙門,純屬“借幫丁脂膏”。逢關過卡,運米入倉,處處勒索。“沿途過閘,閘夫需索,一船一閘,不下千文”。道光年間兩江總督孫玉庭上疏《恤丁除弊》,其中指出:“旗丁勒索州縣,必借米色為刁制”,“致使糧戶無廒輸納”。

  清人記載,百姓繳納漕糧,官吏層層用各種方法克扣,最后每石“耗損”后只算五斗或六斗,百姓稍有反抗,便會被官府誣指為“抗糧”。

  另外,各省州府縣亦設“常平倉”和“義倉”,與漕倉無關。清代設陪都盛京(今遼寧沈陽),也設戶部,下轄糧儲司、內倉、城倉等機構,但人事、業務均歸盛京將軍管轄。

  漕運在清代還形成了一個產業,即“串粗米”。據金受申先生所寫《北京通》所敘,因軍米非精米,故須再“串”,用現在的話說是將粗皮去掉。一是“碓房”,“粗石砌成圓圈,中心立木柱,上有活軸,系以橫杠。碓礱中立圓石如磨盤,邊為圓形”,稱為“碓”,中心有孔,穿過軸上橫杠,以驢騾拉橫杠,則碓在礱中轉動,粗米置其中去皮。還有串街者,肩挑竹篾篩子、斗杠等,沿街串巷,稱為“串米的”,以杠在缸中搗杵,然后篩凈過斗。兩種從業者多為山東人,清末停漕運,民國以后,便少見了。

  光緒二十七年,京津鐵路通車,北運河漕運廢止,通州倉場隨之廢棄,伴隨著清代200多年的倉場衙門也被改作他用,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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