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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民間資本投資環保產業可享受稅收優惠

2009-07-09  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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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省日前下發《關于促進和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積極支持民間資本以獨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經營、BOT等方式,參與城鎮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的投資。企業購置用于環保節能和安全生產的專用設備,可享受稅收優惠。

  近幾年來,民間投資占該省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已超過70%,成為全省投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拉動經濟發展的主要力量。《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靈活多樣的建設和經營方式,鼓勵民間投資投向高新技術產業、運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支持有能力的私營個體企業建立技術中心和研發機構,提高技術開發能力和技術含量,加大技術改造和創新力度。

  根據《意見》,山東省將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購置用于環保節能和安全生產的專用設備,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其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全省將圍繞能源交通、農林水利、高新技術、服務業等八大關鍵領域,選擇一批具有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示范帶動性較強的民間投資項目,進行重點調度和推進,集中土地、資金、信貸等要素優先向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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