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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家暴女子搶劫獲緩刑輕判

2011-09-29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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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受不了丈夫的家庭暴力,45歲的王女士在向法院遞交離婚訴狀當天,不敢回家,竟然以搶劫的哥的方式希望躲進監(jiān)獄。昨天,西城法院認為王女士構(gòu)成搶劫罪,但犯罪情節(jié)輕微,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半,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一大早,被取保候?qū)彽耐跖烤椭糁p拐守在法庭門口,類風濕和糖尿病已經(jīng)奪走了她的健康,連正常走路都是難題,從門口到被告席,不過幾十米的距離,她卻走了一分多鐘。不過,王女士穿著干凈利落:藍色絨線開衫,里面配一件黃色T恤,藍色牛仔褲洗得有些發(fā)白。

    對于檢察官指控其于3月2日,在西城區(qū)宣武醫(yī)院門前,持刀搶劫出租車司機馬某的罪行,王女士一概承認。“我當時就是想進監(jiān)獄。”王女士低下頭,眼睛有些發(fā)直。她說,事發(fā)當天,委托律師把離婚起訴書送到法院,隨后,就接到丈夫的電話:必須回家。想起丈夫平時對自己又打又罵,王女士根本不敢回家。“我看到路上來來往往的出租車,加上我自己腿腳不好,只能通過搶劫的哥進監(jiān)獄,躲開我丈夫了。”王女士告訴法官,出租車開到宣武醫(yī)院時,她用刀抵在的哥后腰要錢,的哥說剛開張沒錢,可以回家取。“我同意了。后來司機打了個電話,我就知道是報警了。”幾分鐘后,警察趕到,抓獲了王女士。警方還專門為王女士做了精神鑒定,確認其精神正常。

    “我實在是覺得沒地方躲了,為了離婚,我只能進監(jiān)獄。”王女士說出了自己的苦衷。

    “你和丈夫離婚必須通過這種方式嗎?”公訴人問道。“我找過北京婦聯(lián)和宣武婦聯(lián),但沒有作用。”王女士說,她按照婦聯(lián)的意見搬出來住,結(jié)果收到丈夫殺自己全家的威脅短信。“他真的會這么做的。”王女士堅信丈夫是個“狠人”。

    檢察官在詢問王女士丈夫時,對方否認實施過家庭暴力。“他說謊,他拿鞋打過我的臉,拿菜刀威脅過我,不讓我出門,把我手機也給沒收了。”王女士說自己之所以沒有報警,是因為身上沒傷,警察不會管,反而會招致丈夫更殘酷的報復(fù)。

    “我有過三次失敗的婚姻:第一次,丈夫酗酒,半年就離了;第二次,維持了二十多年的婚姻被第三者破壞了;第三次,本以為遇到好人,我不顧家人反對,和他結(jié)婚,沒想到婚前的關(guān)心安慰,變成了婚后的毆打辱罵。”王女士說,雖然自己的辦法蠢了些,但好在因此和丈夫離婚了。

    合議庭當庭作出判決:王女士構(gòu)成搶劫罪,但屬于犯罪未遂,且犯罪情節(jié)較輕,還能當庭認罪悔罪,因此予以從輕處罰。作出上述判決后,王女士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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