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不少小型、微型企業(yè)來說,今天(11月1日)是一個值得記住的日子,因為他們的經營收入或將告別稅收時代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議通過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自今日起,增值稅和營業(yè)稅的起征點幅度將上調。
根據最新的實施細則,增值稅的起征點幅度由原先的2000至5000元上調至5000至20000元;營業(yè)稅起征點幅度由此前的1000至5000元上調至5000至20000元。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黃樺認為,起征點上調意味著免稅范圍的擴大,本次兩稅起征點的調整將主要惠及經營收入在5000元以下小型甚至微型企業(yè)。由于經營收入尚未扣除成本,免稅企業(yè)的實際收入更低,而這樣的企業(yè)目前數量有限。因此,新稅政的影響面并不大。
此外,就起征點的浮動設置,黃樺解釋到,各個地區(qū)的具體情況有所不同,目前稅法給出的起征點是浮動的,實際操作中各地還會根據區(qū)域特點制定出相應的細則。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營業(yè)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yè)額征收的一種稅,屬于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