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化解社會矛盾,重點在基層;推進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難點在基層;確保公正廉潔執(zhí)法,關鍵在基層。”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fā)言人、辦公廳副主任孫軍工說。
孫軍工介紹,各地法院借助立案信訪窗口,為當事人提供訴訟引導、訴前調解、立案受理、訴調對接、判后答疑等“一站式、全方位、多層次、低成本”司法服務。
人民法院積極推進司法便民機制創(chuàng)新。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見》,指導各地創(chuàng)新司法便民舉措,讓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公開、訴訟的便捷。
孫軍工介紹,為進一步方便群眾訴訟,許多基層法院設立車載巡回法庭、旅游糾紛巡回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等,增加巡回審判點,擴大司法服務范圍。同時,人民法院加強司法救助工作,為農民工、老年人、殘疾人等開辟“綠色通道”。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共為經濟確有困難的一審訴訟當事人減免訴訟費19443萬元。
據了解,為充分發(fā)揮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中的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進一步貫徹“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的若干意見》,在擴大調解覆蓋面的同時,將大量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訴前。
最高人民法院統(tǒng)計顯示,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一審民商事案件調解和撤訴結案12441625件,占一審民商事案件總數的6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