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南航公司“特價機票不得退改簽”政策,北京女律師劉家輝將南航告上了法院,被法院一審判決敗訴。14日,審理此案的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向中國民用航空局、南航公司發出司法建議函,就打折機票退改簽的相關問題提出了司法建議。
在給中國民用航空局的司法建議函中,朝陽區法院建議中國民用航空局制定統一的民用航空公司關于折扣機票更改、退票、簽轉規則方面的指導性文件,督促各民用航空公司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的指導性文件,重新修改、制定自己公司的折扣機票更改、退票、簽轉規則,并進行合理公示。
在給南航公司的司法建議函中,朝陽區法院建議南航公司對打折機票設置合理的改、退、簽期限,并完善網上購票程序的提示方式。
今年3月14日,北京女律師劉家輝在南航網站上訂購從北京到南寧的“快樂飛”往返機票,但付款后發現自己選擇的返程時間有誤,在要求改簽被拒后,劉家輝選擇退票,但南航只退還了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機票款未退還,劉家輝由此將南航告上了法院,要求退還機票款。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駁回了劉家輝的訴訟請求,劉家輝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